建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牤牛河、老虎山河、二道莫河、黑水河、老哈河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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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牤牛河、老虎山河、二道莫河、黑水河、老哈河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发挥水利工程功能和效益,提高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水法>办法》、《 (略) 河道管理条例》、《 (略) 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第二牤牛河、老虎山河、二道莫河、黑水河、老哈河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已经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界范围

堤防工程共计5处,其中四级堤防1处、五级堤防4处。

1.四级堤防1处:老哈河哈拉道口镇段堤防工程。

2.五级堤防4处:建平县老虎山河界河段堤防治理工程、 (略) 防洪堤防工程(第二忙牛河)、建平县老哈河支流黑水河治理工程、二道莫河防洪工程。

二、划界标准

1.《 (略) 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堤防堤身及背水侧护堤地,其中,一级堤防单侧护堤地范围为二十米至三十米,二、三级堤防单侧护堤地范围为十米至二十米。

2.《 (略) 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一级堤防管理范围边界向外延伸二百米至三百米的区域,二、三级堤防管理范围边界向外延伸一百米至二百米的区域。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库管理机构按照水库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管理与保护范围内水库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水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建平县人民政府

**日


附件一

附件二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发挥水利工程功能和效益,提高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水法>办法》、《 (略) 河道管理条例》、《 (略) 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第二牤牛河、老虎山河、二道莫河、黑水河、老哈河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已经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界范围

堤防工程共计5处,其中四级堤防1处、五级堤防4处。

1.四级堤防1处:老哈河哈拉道口镇段堤防工程。

2.五级堤防4处:建平县老虎山河界河段堤防治理工程、 (略) 防洪堤防工程(第二忙牛河)、建平县老哈河支流黑水河治理工程、二道莫河防洪工程。

二、划界标准

1.《 (略) 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堤防堤身及背水侧护堤地,其中,一级堤防单侧护堤地范围为二十米至三十米,二、三级堤防单侧护堤地范围为十米至二十米。

2.《 (略) 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一级堤防管理范围边界向外延伸二百米至三百米的区域,二、三级堤防管理范围边界向外延伸一百米至二百米的区域。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库管理机构按照水库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管理与保护范围内水库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水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建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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