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公安局智能枪弹管理系统政府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隆德县公安局智能枪弹管理系统政府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8 18: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GY)*
项目编号:nxjr-22-01号
项目名称:隆德县公安局智能枪弹管理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隆德县公安局智能枪弹管理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 其他办公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4)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信用记录:3.1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3.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时间:2022-10-28 18:05:38 至2022-11-04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2-11-1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德县公安局
地址:隆德县城解放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原州区尚都国际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杜海红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洁
电话:*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
隆德公安局(1).docx |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发布日期: 2022-10-28
发布时间:2022-10-28 18: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GY)*
项目编号:nxjr-22-01号
项目名称:隆德县公安局智能枪弹管理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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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公安局智能枪弹管理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 其他办公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4)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信用记录:3.1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3.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时间:2022-10-28 18:05:38 至2022-11-04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2-11-1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德县公安局
地址:隆德县城解放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原州区尚都国际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杜海红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洁
电话:*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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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公安局(1).docx |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发布日期: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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