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凤县公安局双石铺、平木民警反恐训练基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凤县公安局双石铺、平木民警反恐训练基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双石铺、平木民警反恐训练基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JA[2022]-BJ-1005-CG
项目名称:双石铺、平木民警反恐训练基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县公安局双石铺民警反恐训练基地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业务用房施工 | 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合同包2(凤县公安局平木民警反恐训练基地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业务用房施工 | 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公安局双石铺民警反恐训练基地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合同包2(凤县公安局平木民警反恐训练基地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公安局双石铺民警反恐训练基地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项目;
(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7)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合同包2(凤县公安局平木民警反恐训练基地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项目;
(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7)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元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略) 五楼第9开标室(32席)
开标地点: (略) (略) 五楼第9开标室(32席)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和 (略) ( (略) ) (略) (略) (http://**)同时发布;
2、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须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略) ( (略) ) (略) (略) (http://**), (略) 〖首页〉 (略) 〉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发售时间段内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4日上午09:00:00-11:30:00下午14:30:00-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网上回执单、企业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一套,送至陕西金岸 (略) (地址: (略) (略) 西段15号宝隆大厦2109室)进行确认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购买成功后,于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4日上午09:00:00-11:30:00 下午14:30:00-17:00:00,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SXSZF格式);
3、因受疫情影响,各供应商只能委派一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委托代理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否则相关不利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略) 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5、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各供应商 (略) 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 (略) ( (略) ) (略) (略) (http://**)-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前上传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名称:凤县公安局
地址:凤县双 (略)
联系方式:0917-*
名称:陕西金岸 (略)
地址: (略) (略) 西段15号宝隆大厦2109室
联系方式:0917-*
项目联系人:来工
电话:0917-*
陕西金岸 (略)
2022年10月28日
双石铺、平木民警反恐训练基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JA[2022]-BJ-1005-CG
项目名称:双石铺、平木民警反恐训练基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县公安局双石铺民警反恐训练基地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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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业务用房施工 | 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合同包2(凤县公安局平木民警反恐训练基地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业务用房施工 | 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公安局双石铺民警反恐训练基地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合同包2(凤县公安局平木民警反恐训练基地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公安局双石铺民警反恐训练基地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项目;
(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7)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合同包2(凤县公安局平木民警反恐训练基地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项目;
(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7)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元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略) 五楼第9开标室(32席)
开标地点: (略) (略) 五楼第9开标室(32席)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和 (略) ( (略) ) (略) (略) (http://**)同时发布;
2、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须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略) ( (略) ) (略) (略) (http://**), (略) 〖首页〉 (略) 〉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发售时间段内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4日上午09:00:00-11:30:00下午14:30:00-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网上回执单、企业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一套,送至陕西金岸 (略) (地址: (略) (略) 西段15号宝隆大厦2109室)进行确认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购买成功后,于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4日上午09:00:00-11:30:00 下午14:30:00-17:00:00,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SXSZF格式);
3、因受疫情影响,各供应商只能委派一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委托代理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否则相关不利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略) 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5、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各供应商 (略) 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 (略) ( (略) ) (略) (略) (http://**)-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前上传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名称:凤县公安局
地址:凤县双 (略)
联系方式:0917-*
名称:陕西金岸 (略)
地址: (略) (略) 西段15号宝隆大厦2109室
联系方式:0917-*
项目联系人:来工
电话:0917-*
陕西金岸 (略)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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