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阎良分局特种车辆更新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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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阎良分局特种车辆更新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公安阎良分局特种车辆更新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FP-2022-041

项目名称:公安阎良分局特种车辆更新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公安阎良分局特种车辆更新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装*防暴车 (略) 公安局阎良分局特种车辆更新购置项目1(辆)详见采购文件1,650,000.001,6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履行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安阎良分局特种车辆更新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安阎良分局特种车辆更新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法注册的企业提供年报合格的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附企业上年年度报告;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其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3)须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成立时间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4)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a.投标截止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b.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及承诺。注:对于可通过互联网或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获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邮寄方式获取竞争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请将单位介绍信、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代理机构,获取文件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到邮寄资料时间为准(邮寄资料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

2、请供应商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受疫情影响,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变更,如有变更另行公告。

4、为响应防疫工作需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开标时每个供应商仅限一名代表参加。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阎良分局

地址: (略) 阎良区延安街9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 (略)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华夏 (略)

**日


项目概况

公安阎良分局特种车辆更新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FP-2022-041

项目名称:公安阎良分局特种车辆更新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公安阎良分局特种车辆更新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装*防暴车 (略) 公安局阎良分局特种车辆更新购置项目1(辆)详见采购文件1,650,000.001,6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履行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安阎良分局特种车辆更新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安阎良分局特种车辆更新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法注册的企业提供年报合格的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附企业上年年度报告;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其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3)须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成立时间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4)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a.投标截止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b.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及承诺。注:对于可通过互联网或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获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邮寄方式获取竞争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请将单位介绍信、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代理机构,获取文件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到邮寄资料时间为准(邮寄资料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

2、请供应商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受疫情影响,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变更,如有变更另行公告。

4、为响应防疫工作需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开标时每个供应商仅限一名代表参加。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阎良分局

地址: (略) 阎良区延安街9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 (略)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华夏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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