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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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IGN*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 (略) 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6层66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CIGN*。

1.2项目名称:东北师范 (略) 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项目。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1.5采购需求:虚拟仿真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投标人。

3.2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2022年1月1日不足1年或 (略) 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3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2022年05月0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

3.4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近半年(2022年05月0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6中国 (略) (http://**)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未被列入 (略) (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列入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8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投标人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4日至2022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6层668室;

方式: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 (略) 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6层668室,中国洲 (略) 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3开标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 (略) 站上发布。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万*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 (略) 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

技术联系人:王老师

技术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洲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6层668室

联系人:张晴、李鑫

联系电话:0431-*转8012、0431-*转8012

八、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略) 、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0431-*);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ttp://**);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 (略) 举报。



[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IGN*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 (略) 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6层66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CIGN*。

1.2项目名称:东北师范 (略) 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项目。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1.5采购需求:虚拟仿真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投标人。

3.2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2022年1月1日不足1年或 (略) 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3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2022年05月0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

3.4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近半年(2022年05月0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6中国 (略) (http://**)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未被列入 (略) (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列入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8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投标人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4日至2022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6层668室;

方式: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 (略) 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6层668室,中国洲 (略) 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3开标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 (略) 站上发布。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万*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 (略) 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

技术联系人:王老师

技术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洲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6层668室

联系人:张晴、李鑫

联系电话:0431-*转8012、0431-*转8012

八、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略) 、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0431-*);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ttp://**);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 (略)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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