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区委大院部分办公楼电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山区区委大院部分办公楼电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山区区委大院部分办公楼电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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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 | ||||||||||
项目名称:泰 (略) 部分 (略) 改造工程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58.*万元 | ||||||||||
最高限价:58.*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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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2年11月4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10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2022年11月4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10日16时30 (略) (略) (网址:http://**.cn)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 (略) (网址:www.ccgp-http://**)注册并对本项目投标备案。2022年11月4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10日16时30 (略) (略) 领取招标文件和中国山东 (略) 投标备案的,其投标无效。 | ||||||||||
3.方式:本 (略) 上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 (略) 公共 (略) 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窗口服务电话:0538-*。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西区服务台。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 (略) 互认, (略) 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 (略) 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 (略) “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 (略) 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 (略) 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略) 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 (略) 公共 (略)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2022年11月1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略) 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 (略) 公共 (略)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 (略) 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1.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 (略) 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泰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 ||||||||||
地址: (略) 泰山区东岳大街169号 | ||||||||||
联系方式:0538-*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山东 (略) | ||||||||||
地址: (略) 岱岳区县(区)粥店 (略) 中段御山府号 | ||||||||||
联系方式:053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山东 (略) | ||||||||||
联系方式:0538-* |
泰山区区委大院部分办公楼电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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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 | ||||||||||
项目名称:泰 (略) 部分 (略) 改造工程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58.*万元 | ||||||||||
最高限价:58.*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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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2年11月4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10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2022年11月4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10日16时30 (略) (略) (网址:http://**.cn)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 (略) (网址:www.ccgp-http://**)注册并对本项目投标备案。2022年11月4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10日16时30 (略) (略) 领取招标文件和中国山东 (略) 投标备案的,其投标无效。 | ||||||||||
3.方式:本 (略) 上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 (略) 公共 (略) 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窗口服务电话:0538-*。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西区服务台。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 (略) 互认, (略) 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 (略) 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 (略) “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 (略) 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 (略) 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略) 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 (略) 公共 (略)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2022年11月1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略) 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 (略) 公共 (略)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 (略) 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1.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 (略) 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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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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