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槐新街道办事处垃圾收集、清运、保洁等市场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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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槐新街道办事处垃圾收集、清运、保洁等市场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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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偃师区槐新街道办事处垃圾收集、清运、 (略) 场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2-114
2、项目名称: (略) 偃师区槐新街道办事处垃圾收集、清运、 (略) 场化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
最高限价:*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偃师政采磋商(2022)0271号 (略) 偃师区槐新街道办事处垃圾收集、清运、 (略) 场化服务项目***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本 (略) 偃师区槐新街道办事处垃圾收集、清运、 (略) 场化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槐新街道辖区内城西、北关、北窑、窑 (略) 以北新新社区区域垃圾收集、清运、保洁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元/年。
5.3包划分:一个包。
5.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 七、其他补充事宜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04日 至 2022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cn)
3.方式: (略) (略) 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采购(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采购(采购)文件下载。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cn)。获取采购(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开标一室(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 (略) 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2、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3、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可视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偃师区槐新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偃 (略) 56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虹建设 (略)
地址: (略) (略) 芳林大厦2204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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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偃师区槐新街道办事处垃圾收集、清运、 (略) 场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2-114
2、项目名称: (略) 偃师区槐新街道办事处垃圾收集、清运、 (略) 场化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
最高限价:*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偃师政采磋商(2022)0271号 (略) 偃师区槐新街道办事处垃圾收集、清运、 (略) 场化服务项目***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本 (略) 偃师区槐新街道办事处垃圾收集、清运、 (略) 场化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槐新街道辖区内城西、北关、北窑、窑 (略) 以北新新社区区域垃圾收集、清运、保洁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元/年。
5.3包划分:一个包。
5.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 七、其他补充事宜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04日 至 2022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cn)
3.方式: (略) (略) 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采购(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采购(采购)文件下载。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cn)。获取采购(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开标一室(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 (略) 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2、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3、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可视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偃师区槐新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偃 (略) 56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虹建设 (略)
地址: (略) (略) 芳林大厦2204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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