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遴选公告
《马鞍山市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遴选公告
(略) 政府工作安排, (略) 安委会《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整治方案》(安委〔2021〕12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2020〕14号)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化工产业发展和化工园区管理的要求,践行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牢守化工行业本质安全和生态环保两大底线,着力优化化工产业布局,聚焦产业“高端化、集约化、精细化”发展方向,强力 (略) 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马鞍山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增添新动能,我市将组织开展《 (略) 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为保障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拟公开遴选编制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编制内容
《 (略) 化工产业发展规划》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略) 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咨询机构、政府机构与研究机构组成的联合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
(二)具体要求
1、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规划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有化工咨询资信资质单位优先考虑。
2、编撰组专业结构符合规划编制要求,核心成员应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较强综合研究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情况,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规划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3、编撰组应充分 (略) 化工产业和化工园区发展现状与特点,充分听取委托单位意见及建议并及时调整规划。
4、编撰组完成规划中期成果后,应安排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
5、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承担规划编撰工作: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8日。
(二)资料报送
申请单位认真如实填写《〈 (略) 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申请书》。申请书须于2022年11月8日前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请在信函右上角及邮件主题等处注明“《 (略) 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申请”)。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永有,薛峰
地 址:安 (略) 雨山区太白大道 (略) 政府3号楼127室
邮 编:*
电 话:0555-*
电子邮箱:*@*26.com
(三)课题遴选
委托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从研究规划的科学性、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以及编撰组的团队实力、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择优遴选,并于2022年11月11日前确定规划编撰承担单位。
(四)完成时限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须与委托单位签订项目协议书,正式确定规划编撰安排和相关事宜。承担单位应于2021年11月底形成规划初稿,并于2022年12月5日前提交规划送审稿, (略) 发展改革委终审认可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五)编制经费
《 (略) 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最高不超过*元,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编制费、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管理费、专家评审费、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附件:
(略) 政府工作安排, (略) 安委会《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整治方案》(安委〔2021〕12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2020〕14号)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化工产业发展和化工园区管理的要求,践行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牢守化工行业本质安全和生态环保两大底线,着力优化化工产业布局,聚焦产业“高端化、集约化、精细化”发展方向,强力 (略) 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马鞍山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增添新动能,我市将组织开展《 (略) 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为保障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拟公开遴选编制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编制内容
《 (略) 化工产业发展规划》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略) 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咨询机构、政府机构与研究机构组成的联合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
(二)具体要求
1、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规划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有化工咨询资信资质单位优先考虑。
2、编撰组专业结构符合规划编制要求,核心成员应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较强综合研究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情况,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规划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3、编撰组应充分 (略) 化工产业和化工园区发展现状与特点,充分听取委托单位意见及建议并及时调整规划。
4、编撰组完成规划中期成果后,应安排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
5、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承担规划编撰工作: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8日。
(二)资料报送
申请单位认真如实填写《〈 (略) 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申请书》。申请书须于2022年11月8日前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请在信函右上角及邮件主题等处注明“《 (略) 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申请”)。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永有,薛峰
地 址:安 (略) 雨山区太白大道 (略) 政府3号楼127室
邮 编:*
电 话:0555-*
电子邮箱:*@*26.com
(三)课题遴选
委托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从研究规划的科学性、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以及编撰组的团队实力、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择优遴选,并于2022年11月11日前确定规划编撰承担单位。
(四)完成时限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须与委托单位签订项目协议书,正式确定规划编撰安排和相关事宜。承担单位应于2021年11月底形成规划初稿,并于2022年12月5日前提交规划送审稿, (略) 发展改革委终审认可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五)编制经费
《 (略) 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最高不超过*元,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编制费、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管理费、专家评审费、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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