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磐石市森林、湿地调查监测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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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磐石市森林、湿地调查监测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20 (略) 森林、湿地调查监测工作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自然资源局20 (略) 森林、湿地调查监测工作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采 (略) 自然资源局,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凡本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网站(http://**)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1项目编号:PSZC*;

1.2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20 (略) 森林、湿地调查监测工作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1.4预算金额:*元;

1.5最高投标限价:*元;

1.6采购内容: (略) 自然资源局20 (略) 森林、湿地调查监测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1.8合同履行期限:以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1.9项目地点:*方指定地点;

1.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供应商须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2021年度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新注册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2.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1.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 (略) (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2.1.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

3.3方式:自行下载;

3.4 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2022年11月19日13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一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4.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开启

5.1时间:2022年11月19日13时30 分(北京时间)

5.2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递交时间:2022年11月19日13时30分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应以到帐时间为准,否则后果自负)

帐户名称:吉林 (略)

开户行名称:吉林环城农村 (略) 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帐 号:**

2、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或保函,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开标现场须同时递交保函原件材料。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 (略) (略) 》(同时 (略) (略) 网)、《中国 (略) 》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略) 东 (略) 1633号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432-*

代理机构:吉林 (略)

地 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街98号大仝大厦16楼南侧

联系人:周弘

联系电话:0432-*

招标管理机构: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2-*

十、疫情期间现场交易活动具体要求:

1.开标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七楼开标室。

2.中心入口: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及代理机构 (略) 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入口进入,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乘坐电梯直达七楼开标室。

3.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限制派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发热、隔离时间不到14天及重点防控区域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可授权委托其他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开标活动。 (略) 以外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授 (略) 本地人员。(投标人(供应商)建议配戴一次性手套)。

4.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审活动。

5.参与开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应提供最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吉事办APP内)行程码等证明,要求全过程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正常后 (略) 。

6.所有参会人员配合代理机构完成新冠抗原检测。

7.开标结束后,参会人员按要求有序离开,保持安全距离。投标人(供应商)在网上查看评标结果。

8.未按要求而被拒绝参加开标会的,后果自行承担。

(略) 自然资源局20 (略) 森林、湿地调查监测工作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自然资源局20 (略) 森林、湿地调查监测工作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采 (略) 自然资源局,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凡本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网站(http://**)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1项目编号:PSZC*;

1.2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20 (略) 森林、湿地调查监测工作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1.4预算金额:*元;

1.5最高投标限价:*元;

1.6采购内容: (略) 自然资源局20 (略) 森林、湿地调查监测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1.8合同履行期限:以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1.9项目地点:*方指定地点;

1.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供应商须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2021年度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新注册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2.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1.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 (略) (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2.1.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

3.3方式:自行下载;

3.4 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2022年11月19日13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一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4.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开启

5.1时间:2022年11月19日13时30 分(北京时间)

5.2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递交时间:2022年11月19日13时30分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应以到帐时间为准,否则后果自负)

帐户名称:吉林 (略)

开户行名称:吉林环城农村 (略) 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帐 号:**

2、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或保函,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开标现场须同时递交保函原件材料。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 (略) (略) 》(同时 (略) (略) 网)、《中国 (略) 》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略) 东 (略) 1633号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432-*

代理机构:吉林 (略)

地 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街98号大仝大厦16楼南侧

联系人:周弘

联系电话:0432-*

招标管理机构: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2-*

十、疫情期间现场交易活动具体要求:

1.开标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七楼开标室。

2.中心入口: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及代理机构 (略) 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入口进入,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乘坐电梯直达七楼开标室。

3.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限制派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发热、隔离时间不到14天及重点防控区域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可授权委托其他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开标活动。 (略) 以外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授 (略) 本地人员。(投标人(供应商)建议配戴一次性手套)。

4.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审活动。

5.参与开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应提供最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吉事办APP内)行程码等证明,要求全过程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正常后 (略) 。

6.所有参会人员配合代理机构完成新冠抗原检测。

7.开标结束后,参会人员按要求有序离开,保持安全距离。投标人(供应商)在网上查看评标结果。

8.未按要求而被拒绝参加开标会的,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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