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系统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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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系统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系统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税 (略) 税务局三楼政府采购接待室获得招标文件,并于2022 年11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LSWCG01037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系统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国家税 (略) 税务局(采购人) (略) 税务系统的1159台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统一采购工作, (略) 117个预算单位执行公务用车保险情况监督和管理(实际投保 (略) 税务系统各级单位提供的数量为准),明确各级单位只能与中标人办理公务车辆保险业务。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修订)》、《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行业示范条款”)等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规定,税务系统公务车需要保险险种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具体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级预算单位根据需要选择投保(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 (2)机动车损失保险(商业主险); (3)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商业主险); (4)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商业主险); (5)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商业附加险); (6)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商业附加险); (7)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商业附加险); (8)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商业附加险); (9)附加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商业附加险); (10)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商业附加险); (11)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商业附加险); (12)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商业附加险); (13)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商业附加险); (14)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商业附加险); (15)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商业附加险);(16)经国家银保监会核准同意且中标人已自主开发并推出的其他个性化险种。

合同履行期限:此次采购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作为投标人。投标人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5%价格扣除。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11月 8日至 2022 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0 至 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 (略) 税务局三楼政府采购接待室

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本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等资料(以上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国家税 (略) 税务局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

售价:¥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 28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湖大路15 (略) 税务局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 28日 8:40-9:00(北京时间)

(二)本项目需落实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南湖大路1518号

联系方式: 0431-*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展赫

电话: 0431—*

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系统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税 (略) 税务局三楼政府采购接待室获得招标文件,并于2022 年11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LSWCG01037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系统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国家税 (略) 税务局(采购人) (略) 税务系统的1159台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统一采购工作, (略) 117个预算单位执行公务用车保险情况监督和管理(实际投保 (略) 税务系统各级单位提供的数量为准),明确各级单位只能与中标人办理公务车辆保险业务。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修订)》、《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行业示范条款”)等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规定,税务系统公务车需要保险险种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具体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级预算单位根据需要选择投保(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 (2)机动车损失保险(商业主险); (3)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商业主险); (4)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商业主险); (5)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商业附加险); (6)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商业附加险); (7)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商业附加险); (8)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商业附加险); (9)附加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商业附加险); (10)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商业附加险); (11)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商业附加险); (12)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商业附加险); (13)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商业附加险); (14)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商业附加险); (15)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商业附加险);(16)经国家银保监会核准同意且中标人已自主开发并推出的其他个性化险种。

合同履行期限:此次采购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作为投标人。投标人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5%价格扣除。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11月 8日至 2022 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0 至 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 (略) 税务局三楼政府采购接待室

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本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等资料(以上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国家税 (略) 税务局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

售价:¥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 28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湖大路15 (略) 税务局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 28日 8:40-9:00(北京时间)

(二)本项目需落实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南湖大路1518号

联系方式: 0431-*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展赫

电话: 0431—*

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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