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智慧矫正平台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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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智慧矫正平台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略) 淮安区司法局 (略) 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7 17: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淮安区司法局的委托, (略) (略) 淮安分中心就 (略) 项目(第二次)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略) 淮安区司法局 (略) 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 (略) 、 (略) (略) 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ZC-*-001-HA

(二)项目名称: (略) 淮安区司法局 (略) 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元

(五)最高限价:*元

(六)采购需求: (略) ,1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七)合同履行期限: 接釆购人通知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代表查询,查询 (略) 页打印的形式签字留存并归档)。

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供应 (略) 公共 (略) ,在网站首页点击“ (略) ”→“政府采购-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供应商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具体办 (略) 公共 (略) 《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9:00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8000/TPBidder

(二)“不见面交易”活动组织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18日9:00

地点: (略) (略) 淮安分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8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淮安分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淮安区司法局

地址: (略) 淮安区建筑工程管理局( (略) 西)

联系方式:0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淮安分中心

地址:淮 (略) 63号

联系方式: 陈志文0517-* 0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滨淮陈志文

电话: 0517-* 0517-*

九、“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条。

(略) 淮安区司法局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略) 淮安区司法局 (略) 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7 17: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淮安区司法局的委托, (略) (略) 淮安分中心就 (略) 项目(第二次)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略) 淮安区司法局 (略) 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 (略) 、 (略) (略) 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ZC-*-001-HA

(二)项目名称: (略) 淮安区司法局 (略) 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元

(五)最高限价:*元

(六)采购需求: (略) ,1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七)合同履行期限: 接釆购人通知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代表查询,查询 (略) 页打印的形式签字留存并归档)。

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供应 (略) 公共 (略) ,在网站首页点击“ (略) ”→“政府采购-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供应商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具体办 (略) 公共 (略) 《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9:00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8000/TPBidder

(二)“不见面交易”活动组织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18日9:00

地点: (略) (略) 淮安分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8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淮安分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淮安区司法局

地址: (略) 淮安区建筑工程管理局( (略) 西)

联系方式:0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淮安分中心

地址:淮 (略) 63号

联系方式: 陈志文0517-* 0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滨淮陈志文

电话: 0517-* 0517-*

九、“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条。

(略) 淮安区司法局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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