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湖北襄阳汉江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等五个市级自然保护地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湖北襄阳汉江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等五个市级自然保护地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湖北襄阳汉江国家湿地自然 (略) 级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5个登记单元,分别是:湖北襄阳汉江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湖北襄阳岘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湖北襄阳长寿岛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湖北谷城汉江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湖北襄阳回龙河省级森林自然公园。
本次五个自然保护地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滩涂、湿地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 (略) 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 (略) 、谷城县。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4日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湖北襄阳汉江国家湿地自然 (略) 级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5个登记单元,分别是:湖北襄阳汉江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湖北襄阳岘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湖北襄阳长寿岛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湖北谷城汉江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湖北襄阳回龙河省级森林自然公园。
本次五个自然保护地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滩涂、湿地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 (略) 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 (略) 、谷城县。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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