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溪村2022年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北溪村2022年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岵山镇北溪村2022年土地开发项目已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永春县岵山镇北溪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一、工程概况
1.交易编号:QZSX永招[2022]196号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24.*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建设地点:永春县
6.质量标准:达到《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TD/T1041-2013)及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45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级以上(含*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不低于水利水电或水利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 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规定执行: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4.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保证金为*仟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以现金形式提交给招标人。
三、本次招标工程采用简易评标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合格投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9日至2022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不记名方式到(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福 (略) 20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施工图纸及其它资料每份售价/ 元人民币。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永春县岵山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购买本工程资料的凭证,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主持 |
获取招标文件 | 2022年11月09日08时30分至 2022年11月14日17时00分止 | 招标代理处 | 招标 代理 机构 |
提交质疑书 | 2022年11月15日11时00分止 | ||
发布答疑纪要 | 2022年11月16日17时00分止 | ||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 2022年11月22日09时30分止 | 永春县岵山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 |
开标 | 2022年11月22日09时30分 |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2年11月14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招标人:永春县岵山镇北溪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泉州盛鑫 (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永春县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福 (略) 20号
邮编:* 邮编:*
查询电话:*查询电话:*
E-mail: E-mail:*@*63.com
传真:传真:
联系人:许先生联系人:李先生
2022年11月08日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岵山镇北溪村2022年土地开发项目已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永春县岵山镇北溪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一、工程概况
1.交易编号:QZSX永招[2022]196号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24.*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建设地点:永春县
6.质量标准:达到《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TD/T1041-2013)及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45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级以上(含*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不低于水利水电或水利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 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规定执行: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4.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保证金为*仟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以现金形式提交给招标人。
三、本次招标工程采用简易评标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合格投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9日至2022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不记名方式到(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福 (略) 20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施工图纸及其它资料每份售价/ 元人民币。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永春县岵山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购买本工程资料的凭证,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主持 |
获取招标文件 | 2022年11月09日08时30分至 2022年11月14日17时00分止 | 招标代理处 | 招标 代理 机构 |
提交质疑书 | 2022年11月15日11时00分止 | ||
发布答疑纪要 | 2022年11月16日17时00分止 | ||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 2022年11月22日09时30分止 | 永春县岵山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 |
开标 | 2022年11月22日09时30分 |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2年11月14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招标人:永春县岵山镇北溪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泉州盛鑫 (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永春县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福 (略) 20号
邮编:*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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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mail:*@*63.com
传真:传真:
联系人:许先生联系人:李先生
2022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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