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区委大院部分办公楼电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泰山区区委大院部分办公楼电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8 13:5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
泰 (略) 部分 (略) 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投标人须在2022年11月4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10日16时30 (略) (略) (网址:http://**.cn)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 (略) (网址:www.ccgp-http://**)注册并对本项目投标备案。2022年11月4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10日16时30 (略) (略) 领取招标文件和中国山东 (略) 投标备案的,其投标无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17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泰 (略) 部分 (略) 改造工程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8.* |
发布时间:2022-11-08 13:5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
泰 (略) 部分 (略) 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投标人须在2022年11月4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10日16时30 (略) (略) (网址:http://**.cn)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 (略) (网址:www.ccgp-http://**)注册并对本项目投标备案。2022年11月4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10日16时30 (略) (略) 领取招标文件和中国山东 (略) 投标备案的,其投标无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17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泰 (略) 部分 (略) 改造工程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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