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甸幼儿园(新园)电器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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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甸幼儿园(新园)电器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郑甸幼儿园(新园)电器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11-08 18:05:2890
项目概况
  • *-2022-11-008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2022-11-0082

    • 项目名称:

    • 郑甸幼儿园(新园)电器采购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

    • *.0(元)

    • 最高限价:

    • *.00(元)

    • 采购需求:

    • 本项目为九华镇郑甸幼儿园(新园)电器采购项目,采购小型消毒柜、空调、开水机、洗衣机、烘干机、破壁机、烤箱、微波炉、电磁炉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此条款不适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有下述情况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釆购活动。(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 (略) ”、“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 (略) 络截图为准。
    • 三、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如皋高新区实验学校行政楼六楼教育采购中心(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606号( (略) 东))开标室

    • 四、开启:

    • 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如皋高新区实验学校行政楼六楼教育采购中心(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606号( (略) 东))评审一室

    • 五、其他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采用当面谈判形式,可能会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二)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联系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三)特别提醒: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响应文件及采购文件中要求备查的原件至采购活动现场,原件随时备查;参加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 (略) 防疫规定,具体如下:

      (1)须佩戴口罩,体温正常,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色;

      (2)须持有48小时内(根据具体防疫要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控、交通堵塞以及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措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四)其他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九华镇教育管理中心

    • 地址: (略) 九华镇

    • 联系方式:*

    • 2.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大洲 (略) 如皋分公司

    • 地址: (略) 如城 (略) 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五层

    • 联系方式:0513-*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王小娟

    • 电 话:*

    本项目属于教育系统自行采购项目,依据教育局有关规定开展采购活动!
    郑甸幼儿园(新园)电器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11-08 18:05:2890
    项目概况
  • *-2022-11-008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2022-11-0082

    • 项目名称:

    • 郑甸幼儿园(新园)电器采购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

    • *.0(元)

    • 最高限价:

    • *.00(元)

    • 采购需求:

    • 本项目为九华镇郑甸幼儿园(新园)电器采购项目,采购小型消毒柜、空调、开水机、洗衣机、烘干机、破壁机、烤箱、微波炉、电磁炉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此条款不适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有下述情况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釆购活动。(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 (略) ”、“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 (略) 络截图为准。
    • 三、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如皋高新区实验学校行政楼六楼教育采购中心(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606号( (略) 东))开标室

    • 四、开启:

    • 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如皋高新区实验学校行政楼六楼教育采购中心(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606号( (略) 东))评审一室

    • 五、其他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采用当面谈判形式,可能会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二)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联系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三)特别提醒: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响应文件及采购文件中要求备查的原件至采购活动现场,原件随时备查;参加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 (略) 防疫规定,具体如下:

      (1)须佩戴口罩,体温正常,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色;

      (2)须持有48小时内(根据具体防疫要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控、交通堵塞以及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措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四)其他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九华镇教育管理中心

    • 地址: (略) 九华镇

    • 联系方式:*

    • 2.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大洲 (略) 如皋分公司

    • 地址: (略) 如城 (略) 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五层

    • 联系方式:0513-*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王小娟

    • 电 话:*

    本项目属于教育系统自行采购项目,依据教育局有关规定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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