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南京海关所属苏州海关2022年部门集采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南京海关所属苏州海关2022年部门集采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海关所属苏州海关2022年部门集采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10日17: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http://**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05日08:30 | ||
开标地点 | 线上开标 | ||
预算金额 | ¥10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汪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采购单位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东城区安外大街56号办公楼14层1425室(原国资委安外办公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平台技术支持)、010-*(项目询问)、010-*(质疑受理)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概况
南京海关所属苏州海关2022年部门集采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HW-031
项目名称:南京海关所属苏州海关2022年部门集采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货物内容
包件号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包件1 | 1 | 核辐射监测仪 | 2 | * | 包1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包2液相色谱仪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 低温培养箱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海关指定地点 | 包1:产品安装调试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 设备整机质保3年,中子探测器质保6年,塑料闪烁体探测器质保10年。包2:品目1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1年,并提供仪器终身维修服务。 品目2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2年,并提供仪器终身维修服务。 |
包件2 | 1 | 液相色谱仪 | 1 | * | |||
2 | 低温培养箱 | 1 | * |
(二)行业类型:工业
(三)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3.各品目产品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本品目预算(品目预算详见项目需求书中的分配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12%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4、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
方式:线上下载
售价:¥*,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 (略) 东城区安外大街56号办公楼14层1425室(原国资委安外办公区)
联系方式:010-*(平台技术支持)、010-*(项目询问)、010-*(质疑受理)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 01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海关所属苏州海关2022年部门集采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10日17: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http://**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05日08:30 | ||
开标地点 | 线上开标 | ||
预算金额 | ¥10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汪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采购单位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东城区安外大街56号办公楼14层1425室(原国资委安外办公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平台技术支持)、010-*(项目询问)、010-*(质疑受理)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概况
南京海关所属苏州海关2022年部门集采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HW-031
项目名称:南京海关所属苏州海关2022年部门集采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货物内容
包件号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包件1 | 1 | 核辐射监测仪 | 2 | * | 包1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包2液相色谱仪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 低温培养箱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海关指定地点 | 包1:产品安装调试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 设备整机质保3年,中子探测器质保6年,塑料闪烁体探测器质保10年。包2:品目1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1年,并提供仪器终身维修服务。 品目2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2年,并提供仪器终身维修服务。 |
包件2 | 1 | 液相色谱仪 | 1 | * | |||
2 | 低温培养箱 | 1 | * |
(二)行业类型:工业
(三)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3.各品目产品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本品目预算(品目预算详见项目需求书中的分配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12%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4、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
方式:线上下载
售价:¥*,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 (略) 东城区安外大街56号办公楼14层1425室(原国资委安外办公区)
联系方式:010-*(平台技术支持)、010-*(项目询问)、010-*(质疑受理)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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