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公安局双目摄像头、指纹仪、软件改造升级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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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公安局双目摄像头、指纹仪、软件改造升级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C*98
项目名称:双目摄像头、指纹仪、软件改造升级服务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0000
需求详情:

控制和管理系统集成项目的系统安装、系统测试联调和系统试运行全过程,确保项目实施的效率和质量。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系统集成项目运行过程中在现场进行系统安装(包括设备、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及调试、进行单机子系统测试、系统 (略) 测试以及试运行的全过程。质保期一年。

服务周期:7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联系人:邢程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0468-*
四、参与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C*98
项目名称:双目摄像头、指纹仪、软件改造升级服务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0000
需求详情:

控制和管理系统集成项目的系统安装、系统测试联调和系统试运行全过程,确保项目实施的效率和质量。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系统集成项目运行过程中在现场进行系统安装(包括设备、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及调试、进行单机子系统测试、系统 (略) 测试以及试运行的全过程。质保期一年。

服务周期:7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联系人:邢程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0468-*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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