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化园玻璃房招租
华夏文化园玻璃房招租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单位为浙 (略) (略) 横店华夏文化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予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夏文化园玻璃房招租
2.1.1经营内容:影视办公、影视平面棚拍摄
现有玻璃房对外招租,面积约300平方米,作为影视办公区改造,改造后同时也增加一处现代办公场景,为景区今后转型作配套服务。玻璃房的破损修复、美化装饰、日常安全、卫生等由商家负责,进出人员、时间由景区安排安保人员负责监管。
2.2招标方仅提供场地。
2.3合同期限3-5年,具体年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3.招标要求
中标单位负责该项目的整体投资、人员安排和运营管理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文明经营按规范做好现场管理以及日常清理工作,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虚假信息,统一按景区实际占地面积进行推销。
4.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4.1竞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4.3关联企业不得一同投标,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参标时需携带汇款账号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两份。汇款人即为竞标人,如非汇款本人参标需提供委托书1份(以企业名义参与竞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参与竞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5投标人相关人员开标时迟到或缺席或未带相关证件时,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5.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和投标时间
5.1本次招标交纳投标保证金即为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应当从本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汇款成功后联系招标人登记:
收款户名:浙 (略)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横店支行)
收款账号:3300 1676 3420 5000 1464(请注明:华夏文化园玻璃房租赁项目投标保证金)
5.2交纳保证金时间截止2022年11月22日下午16时,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3投标保证金退回:
5.3.1未中标商户保证金退回,由商业拓展部安排无息退回。
5.3.2中标方根据约定交清中标金并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后,由商业拓展部安排无息退还。
5.4如在投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5.5 中标方如未及时交清费用同意作弃标处理,横店影视城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略) 横店华夏文化园
联系人:申屠先生*(*)
招标管理单位:浙 (略) 商贸部
联系人:杜先生*
招标监督单位: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监察部
举报电话:施先生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单位为浙 (略) (略) 横店华夏文化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予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夏文化园玻璃房招租
2.1.1经营内容:影视办公、影视平面棚拍摄
现有玻璃房对外招租,面积约300平方米,作为影视办公区改造,改造后同时也增加一处现代办公场景,为景区今后转型作配套服务。玻璃房的破损修复、美化装饰、日常安全、卫生等由商家负责,进出人员、时间由景区安排安保人员负责监管。
2.2招标方仅提供场地。
2.3合同期限3-5年,具体年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3.招标要求
中标单位负责该项目的整体投资、人员安排和运营管理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文明经营按规范做好现场管理以及日常清理工作,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虚假信息,统一按景区实际占地面积进行推销。
4.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4.1竞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4.3关联企业不得一同投标,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参标时需携带汇款账号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两份。汇款人即为竞标人,如非汇款本人参标需提供委托书1份(以企业名义参与竞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参与竞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5投标人相关人员开标时迟到或缺席或未带相关证件时,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5.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和投标时间
5.1本次招标交纳投标保证金即为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应当从本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汇款成功后联系招标人登记:
收款户名:浙 (略)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横店支行)
收款账号:3300 1676 3420 5000 1464(请注明:华夏文化园玻璃房租赁项目投标保证金)
5.2交纳保证金时间截止2022年11月22日下午16时,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3投标保证金退回:
5.3.1未中标商户保证金退回,由商业拓展部安排无息退回。
5.3.2中标方根据约定交清中标金并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后,由商业拓展部安排无息退还。
5.4如在投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5.5 中标方如未及时交清费用同意作弃标处理,横店影视城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略) 横店华夏文化园
联系人:申屠先生*(*)
招标管理单位:浙 (略) 商贸部
联系人:杜先生*
招标监督单位: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监察部
举报电话:施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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