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24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24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CMA 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7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1月2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十开标室( (略) 细 (略) 7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文件递交采用辽宁 (略) 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文件(U盘)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辽宁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数字认证(CA认证)证书、电子设备等进行解密(解密时限:解密开始起30分钟内),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开标现场人员, (略) 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执行。(详 (略) 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
对确需开展、按 (略) 实施的采购活动, (略) 暂停业务或疫情原因无法开展的, (略) 进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细 (略) 1号
联系方式: 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细河区科技大街145号3号门
联系方式: 0418-*
邮箱地址: *@*26.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阜新海鑫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阜新分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女士
电话: 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