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总铺镇鹿塘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投标邀请函(代招标公告)
凤阳县总铺镇鹿塘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投标邀请函(代招标公告)
凤阳县总铺镇鹿塘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总铺镇人民政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凤阳县总铺镇鹿塘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工程
2、招标人名称:凤阳县总铺镇人民政府
3、工程地点: (略) 凤阳县总铺镇
4、工程内容:凤阳县总铺镇鹿塘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全部内容。
5、项目控制价:*.12元
6、固定发包价:*.39元(控制价下浮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为此发包价,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
7、评标办法:固定发包价随机抽取法
二、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以上均无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为被邀请单位;
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邀请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下午15时0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总铺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逾期未送达的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总铺镇人民政府(章)代理机构: (略) (章)
地址:凤阳县总铺镇地 址:凤阳县中梁国宾府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电 话:*
凤阳县总铺镇鹿塘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总铺镇人民政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凤阳县总铺镇鹿塘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工程
2、招标人名称:凤阳县总铺镇人民政府
3、工程地点: (略) 凤阳县总铺镇
4、工程内容:凤阳县总铺镇鹿塘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全部内容。
5、项目控制价:*.12元
6、固定发包价:*.39元(控制价下浮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为此发包价,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
7、评标办法:固定发包价随机抽取法
二、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以上均无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为被邀请单位;
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邀请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下午15时0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总铺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逾期未送达的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总铺镇人民政府(章)代理机构: (略) (章)
地址:凤阳县总铺镇地 址:凤阳县中梁国宾府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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