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数智科技河北分公司2022年AI中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电信数智科技河北分公司2022年AI中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中电信数智科技河北分公司2022年AI中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 15:18:24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 17:00:00 | |||||||||||||
终止: | 否 | |||||||||||||||
本招标项目为中电 (略) 2022年AI中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BJCG-HBSZ*),招标人为中 (略) 河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AI中台建设项目。 1.2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招标内容为AI中台建设,包括AI中台系统、ASR(语音转文本或语音识别软件)+TTS(语音合成软件)、NLP(具备语义识别引擎能力的系统软件或平台软件)等功能。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93万元(不含税)。 中标人数量:中标1名投标人,通过综合评估法选择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开发、安装、调试并达到上线测试要求。 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2个月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 实施地点: (略) (略) 。 涉及评估种类:系统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 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报价方式及限价要求:本项目按照模块分别进行报价,并分别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模块限价要求如下:
投标人任一分项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自**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备1项合同额不小于100万的人工智能类(如智能外呼/智能机器人、智能客服、智能语义分析等)项目实施经验。框架+订单形式的:框架+订单计为1项合同,有效合同金额以订单合计金额为准。 2.1.4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距离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6个月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距离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0个月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距离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0个月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限内的。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海河道9号(博深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东楼),具体地址: (略) 天山大街与海河道交叉口西行四百米路北。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递交以下文件或邮件提交以下文件扫描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潜在投标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以下文件后次日寄出。): (1) 公司介绍信(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招标文件款电汇底单复印件; (5) 填写完整的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原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 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公章或经办人签字原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 可编辑版文件:填写完整的税务信息表、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编辑版(现场递交的通过U盘拷贝至招标代理机构,邮件提交的同以上文件扫描件一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4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魏朝辉,联系方式:*,邮箱:weizhaohui.*@*hinaccs.cn,如现场递交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提前进行联系。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汇至如下账户: 户名:北京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69452-0010 联行号:* 汇款时应注明“AI中台文件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3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裕华区海河道9号博深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楼东侧会议室。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防范疫情扩散蔓延。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优先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到付,如确需现场递交须提前进行联系说明)。收件地址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魏朝辉,联系方式:*,文 (略) 交由以上收件人并签收时间为准。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远程视频会议方式准时参加。 5.5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已经注册的请勿重复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标 人:中 (略) 河北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高新区昆仑大街69号 邮 编:* 联 系 人:康工 电 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 邮 编:* 联 系 人:魏朝辉 文志梅 徐皓明 魏杰浩 贾辉 电 话:* * 电子邮件:weizhaohui.*@*hinaccs.cn 8.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weizhaohui.*@*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盖章) **日 |
招标公告名称: | 中电信数智科技河北分公司2022年AI中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 15:18:24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 17:00:00 | |||||||||||||
终止: | 否 | |||||||||||||||
本招标项目为中电 (略) 2022年AI中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BJCG-HBSZ*),招标人为中 (略) 河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AI中台建设项目。 1.2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招标内容为AI中台建设,包括AI中台系统、ASR(语音转文本或语音识别软件)+TTS(语音合成软件)、NLP(具备语义识别引擎能力的系统软件或平台软件)等功能。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93万元(不含税)。 中标人数量:中标1名投标人,通过综合评估法选择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开发、安装、调试并达到上线测试要求。 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2个月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 实施地点: (略) (略) 。 涉及评估种类:系统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 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报价方式及限价要求:本项目按照模块分别进行报价,并分别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模块限价要求如下:
投标人任一分项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自**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备1项合同额不小于100万的人工智能类(如智能外呼/智能机器人、智能客服、智能语义分析等)项目实施经验。框架+订单形式的:框架+订单计为1项合同,有效合同金额以订单合计金额为准。 2.1.4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距离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6个月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距离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0个月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距离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0个月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限内的。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海河道9号(博深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东楼),具体地址: (略) 天山大街与海河道交叉口西行四百米路北。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递交以下文件或邮件提交以下文件扫描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潜在投标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以下文件后次日寄出。): (1) 公司介绍信(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招标文件款电汇底单复印件; (5) 填写完整的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原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 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公章或经办人签字原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 可编辑版文件:填写完整的税务信息表、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编辑版(现场递交的通过U盘拷贝至招标代理机构,邮件提交的同以上文件扫描件一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4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魏朝辉,联系方式:*,邮箱:weizhaohui.*@*hinaccs.cn,如现场递交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提前进行联系。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汇至如下账户: 户名:北京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69452-0010 联行号:* 汇款时应注明“AI中台文件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3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裕华区海河道9号博深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楼东侧会议室。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防范疫情扩散蔓延。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优先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到付,如确需现场递交须提前进行联系说明)。收件地址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魏朝辉,联系方式:*,文 (略) 交由以上收件人并签收时间为准。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远程视频会议方式准时参加。 5.5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已经注册的请勿重复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标 人:中 (略) 河北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高新区昆仑大街69号 邮 编:* 联 系 人:康工 电 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 邮 编:* 联 系 人:魏朝辉 文志梅 徐皓明 魏杰浩 贾辉 电 话:* * 电子邮件:weizhaohui.*@*hinaccs.cn 8.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weizhaohui.*@*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盖章)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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