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实验中学(北校区)北教学楼体、天文台球体LED亮化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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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实验中学(北校区)北教学楼体、天文台球体LED亮化项目采购公告

(略) 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教体局关于《庐江县中小学校非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文件精神, (略) 庐江实验中学(北校区)公开采购“北教学楼体、天文台球体LED亮化项目”,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实验中学(北校区)北教学楼体、天文台球体LED亮化项目服务。

2.项目地点: (略) 庐江实验中学(北校区)。

3.项目概况:对教学北楼体及天文台球体LED亮化。

4.项目单位: (略) 庐江实验中学

5.资金来源:2022年度预算资金

6.项目预算:5万元

7.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8.服务期限:具体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资格要求: (略) ;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方式

合理最低价中标。

四、投标事项

1.报名时间:本项目免报名,**日至**日下午3:30前

2.获取方式:在获取时间内,投标人自行网上下载相关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下午3:30;

2.地点:庐江实验中学(北校区)总务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日下午3:30。

2.开标地点:庐江实验中学(北校区)三楼会议室。

七、参与投标单位:

1.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愿意响应采购的单位,请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供投标文件,包括承诺函、报价单、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密封处理。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将相关投标资料3份(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同时提交电子档PDF文件1份(U盘),(因疫情防控:投标人提交材料一律送至实验中学北校区门卫室并与总务处电话确认,投标人不得进入校园),逾期不予受理。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中标结果通过庐江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十、付款事项

该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合格后按审计定价5日内一次性付清。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庐江实验中学

地址:庐城镇塔山路168号

联系人:刘伟电话:0551-* *

(略) 庐江实验中学

**日

附件:

1.报名表.docx

2.实验中学(北校区)北楼体、天文台亮化.xlsx

3.授权委托书.docx

4.投标响应函.docx


(略) 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教体局关于《庐江县中小学校非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文件精神, (略) 庐江实验中学(北校区)公开采购“北教学楼体、天文台球体LED亮化项目”,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实验中学(北校区)北教学楼体、天文台球体LED亮化项目服务。

2.项目地点: (略) 庐江实验中学(北校区)。

3.项目概况:对教学北楼体及天文台球体LED亮化。

4.项目单位: (略) 庐江实验中学

5.资金来源:2022年度预算资金

6.项目预算:5万元

7.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8.服务期限:具体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资格要求: (略) ;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方式

合理最低价中标。

四、投标事项

1.报名时间:本项目免报名,**日至**日下午3:30前

2.获取方式:在获取时间内,投标人自行网上下载相关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下午3:30;

2.地点:庐江实验中学(北校区)总务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日下午3:30。

2.开标地点:庐江实验中学(北校区)三楼会议室。

七、参与投标单位:

1.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愿意响应采购的单位,请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供投标文件,包括承诺函、报价单、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密封处理。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将相关投标资料3份(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同时提交电子档PDF文件1份(U盘),(因疫情防控:投标人提交材料一律送至实验中学北校区门卫室并与总务处电话确认,投标人不得进入校园),逾期不予受理。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中标结果通过庐江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十、付款事项

该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合格后按审计定价5日内一次性付清。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庐江实验中学

地址:庐城镇塔山路168号

联系人:刘伟电话:0551-* *

(略) 庐江实验中学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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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表.docx

2.实验中学(北校区)北楼体、天文台亮化.xlsx

3.授权委托书.docx

4.投标响应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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