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服务中心无围墙建设改造提升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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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服务中心无围墙建设改造提升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市民服务中心无围墙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已由南阳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机关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N*1,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民服务中心无围墙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2.2项目编号:N*1
2.3建设地点: (略) 民服务1中心周边绿地及邕河两侧绿地,北至张衡路,南至汉冶路,西至南都路,东至邓禹路。总面积2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北区绿化改造提升一期工程(简称一期),北至张衡路,南至范蠡路,景观提升工程面积约55000平方米;二是绿化提升改造二期工程(简称二期),北至范蠡路,南至汉冶路,以及邕河两侧绿地。景观提升工程面积约*平方米。
2.4招标范围: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一期二期的设计内容需统一统筹设计。
2.5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得到认可之后3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具体设计进度须满足招标人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2.6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要求。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度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部分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至南阳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9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① 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② 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③ 保证金免交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 (略)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④ 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 (略)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08:30分至**日09: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 (略) (略) 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
5.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
5.4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6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 (略) 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招标人: (略) 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 (略) 宛城区范蠡路166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南阳路277号7号楼2单元24号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中州西路61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7-*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市民服务中心无围墙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已由南阳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机关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N*1,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民服务中心无围墙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2.2项目编号:N*1
2.3建设地点: (略) 民服务1中心周边绿地及邕河两侧绿地,北至张衡路,南至汉冶路,西至南都路,东至邓禹路。总面积2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北区绿化改造提升一期工程(简称一期),北至张衡路,南至范蠡路,景观提升工程面积约55000平方米;二是绿化提升改造二期工程(简称二期),北至范蠡路,南至汉冶路,以及邕河两侧绿地。景观提升工程面积约*平方米。
2.4招标范围: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一期二期的设计内容需统一统筹设计。
2.5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得到认可之后3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具体设计进度须满足招标人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2.6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要求。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度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部分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至南阳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9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① 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② 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③ 保证金免交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 (略)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④ 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 (略)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08:30分至**日09: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 (略) (略) 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
5.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
5.4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6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 (略) 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招标人: (略) 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 (略) 宛城区范蠡路166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南阳路277号7号楼2单元24号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中州西路61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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