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贵店村凤仪大道工业用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石料竞价公告
杨贵店村凤仪大道工业用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石料竞价公告
湖北 (略) 受秭归县 (略) 的委托,对杨贵店村凤仪大道工业用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石料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物概况
1、本次竞价标的物为杨贵店村凤仪大道工业用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石料,位于秭归县茅坪镇杨贵店村,石料总量约150万吨(最终以地磅实际称重的运输量为准),石料成分及质量参照现场标的物。
2、由于石料总量较大,为保障石料销售、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根据不同的转运距离将标的物分为三个包,并对运距较远的包给予一定的转运费用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1)一包:运距≤3公里
①标的物最低限价:20元/吨,竞买人竞价的增价幅度为0.5元/吨或其整数倍;
②转让人可根据受让方要求,将标的物转运至现有位置三公里以内的区域。超过此距离的,受让方须自行负责转运,并承担转运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
③根据杨贵店村凤仪大道工业用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进度要求,受让方若没有足够的空间堆放标的物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转运,转让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自行处置剩余标的物。
(2)二包:3公里<运距≤10公里
①标的物最低限价:12元/吨,竞买人竞价的增价幅度为0.5元/吨或其整数倍;
②受让方在转让人指定位置自行负责转运,并承担转运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
③根据杨贵店村凤仪大道工业用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进度要求,受让方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转运,转让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自行处置剩余标的物。
(3)三包:运距>10公里
①标的物最低限价:8元/吨,竞买人竞价的增价幅度为0.5元/吨或其整数倍;
②受让方在转让人指定位置自行负责转运,并承担转运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
③根据杨贵店村凤仪大道工业用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进度要求,受让方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转运,转让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自行处置剩余标的物。
3、竞买人只能选择参与一个包的竞买活动,同时须承诺严格按照相应的运距履行合同,否则转让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和地点:
1、展示时间:**日
2、展示地点:秭归县茅坪镇杨贵店村
3、看样联系人:马金龙,*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竞买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略)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
3、竞买人应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4、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50.00万元(大写:**万元整)
2、竞价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支票、网银支付。
3、意向竞价人须于**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竞价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 (略)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单位名称,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应注明个人姓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代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竞得者的保证金抵扣预付货款。
账户名称:秭归县 (略)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秭归县支行
账 号:**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日至**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秭 (略) 民广场7楼)。
3、方式:携带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报名。
六、交易时间、地点
1、交易时间:**日10:00。
2、交易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秭 (略) 民广场四楼)。
七、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某个包意向竞价人不足两家,则现场竞价改为协议转让。
八、注意事项
1、竞拍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相关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意向竞价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委托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项目交易信息发布的法定媒介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其他媒体仅起转载用途,如有公告、更正和补遗等信息内容不一,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九、联系方式
转 让 人:秭归县 (略)
地 址:秭 (略) 民广场6楼
联 系 人:马金龙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秭 (略) 民广场7楼
联 系 人:周双云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pdf |
湖北 (略) 受秭归县 (略) 的委托,对杨贵店村凤仪大道工业用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石料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物概况
1、本次竞价标的物为杨贵店村凤仪大道工业用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石料,位于秭归县茅坪镇杨贵店村,石料总量约150万吨(最终以地磅实际称重的运输量为准),石料成分及质量参照现场标的物。
2、由于石料总量较大,为保障石料销售、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根据不同的转运距离将标的物分为三个包,并对运距较远的包给予一定的转运费用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1)一包:运距≤3公里
①标的物最低限价:20元/吨,竞买人竞价的增价幅度为0.5元/吨或其整数倍;
②转让人可根据受让方要求,将标的物转运至现有位置三公里以内的区域。超过此距离的,受让方须自行负责转运,并承担转运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
③根据杨贵店村凤仪大道工业用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进度要求,受让方若没有足够的空间堆放标的物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转运,转让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自行处置剩余标的物。
(2)二包:3公里<运距≤10公里
①标的物最低限价:12元/吨,竞买人竞价的增价幅度为0.5元/吨或其整数倍;
②受让方在转让人指定位置自行负责转运,并承担转运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
③根据杨贵店村凤仪大道工业用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进度要求,受让方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转运,转让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自行处置剩余标的物。
(3)三包:运距>10公里
①标的物最低限价:8元/吨,竞买人竞价的增价幅度为0.5元/吨或其整数倍;
②受让方在转让人指定位置自行负责转运,并承担转运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
③根据杨贵店村凤仪大道工业用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进度要求,受让方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转运,转让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自行处置剩余标的物。
3、竞买人只能选择参与一个包的竞买活动,同时须承诺严格按照相应的运距履行合同,否则转让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和地点:
1、展示时间:**日
2、展示地点:秭归县茅坪镇杨贵店村
3、看样联系人:马金龙,*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竞买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略)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
3、竞买人应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4、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50.00万元(大写:**万元整)
2、竞价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支票、网银支付。
3、意向竞价人须于**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竞价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 (略)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单位名称,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应注明个人姓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代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竞得者的保证金抵扣预付货款。
账户名称:秭归县 (略)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秭归县支行
账 号:**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日至**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秭 (略) 民广场7楼)。
3、方式:携带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报名。
六、交易时间、地点
1、交易时间:**日10:00。
2、交易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秭 (略) 民广场四楼)。
七、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某个包意向竞价人不足两家,则现场竞价改为协议转让。
八、注意事项
1、竞拍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相关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意向竞价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委托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项目交易信息发布的法定媒介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其他媒体仅起转载用途,如有公告、更正和补遗等信息内容不一,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九、联系方式
转 让 人:秭归县 (略)
地 址:秭 (略) 民广场6楼
联 系 人:马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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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秭 (略) 民广场7楼
联 系 人:周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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