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第二中学教学楼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2965001001)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兴安县第二中学教学楼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2965001001)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兴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05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66 元,规费*.47元(其中:社会保险费*.02元,其他45683.45元),增值税*.08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05元。
(略) 住建〔2016〕34号文《 (略) 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 (略) 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58556.64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兴安县第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 (略)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兴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05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66 元,规费*.47元(其中:社会保险费*.02元,其他45683.45元),增值税*.08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05元。
(略) 住建〔2016〕34号文《 (略) 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 (略) 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58556.64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兴安县第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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