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化锂机组
溴化锂机组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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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B2022DF* | 监测编号 | GR2022HB* |
项目名称 | 溴化锂机组 | 转让底价 | 7.*万元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标的所在地区 | - |
机械设备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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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闲置 | ||
规格型号 | SXZ6-115DM | 生产厂家 | 江苏双良特灵 (略) |
计量单位 | 台 | 数量 | 1 |
购置日期 | ** | 成新率 | |
其他情况说明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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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2)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税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若超过3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1 | 1、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网站公告底部附件。评估报告已递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 2、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或其他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相关修理费、产权变更过户手续费或其他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本次转让资产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受让方需另行支付转让资产成交价格 13%的税金,转让方对受让方出具13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税金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需对转让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自行判断是否需要进行现场踏勘。转让方在标的挂牌转让期间内安排一次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须提前电话预约,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根据疫情安全考量,暂不接待高、中风险地区意向方现场踏勘,可由其指派低风险地区人员代为踏勘;转让方有权查看踏勘人员行程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及其他疫情监测工具,若有瞒报等情况,相关法律后果踏勘人员自负。现场踏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和认可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转让方提示:自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及税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赴标的所在地与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资产交割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资产交割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在资产交割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受让标的的装卸、运输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注意评估报告提示内容:溴化锂机组原为厂区中央空调系统一部分,现已因改造升级拆卸堆放于厂区库房,因本次评估 (略) 场价值,故未考虑重新组装、运输等费用。后续处置过程中需根据实际处置情况予以考虑。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1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沃克森(北京) (略) 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0946号)中的部分内容,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税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若超过3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5、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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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现场勘查说明 | 意向受让方需对转让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自行判断是否需要进行现场踏勘。转让方在标的挂牌转让期间内安排一次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须提前电话预约,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 (略) 账号:*00553(人民币);大额支付行号:*; 开户行:建设银行武汉宝谷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关于保证金的处置:(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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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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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沃克森(北京) (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湖北 (略)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报告文号 | 沃克森评报字[2022]第0946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7.* |
账面净值(万元)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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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叶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7-*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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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内部决议文件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正面(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反面(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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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B2022DF* | 监测编号 | GR2022HB* |
项目名称 | 溴化锂机组 | 转让底价 | 7.*万元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标的所在地区 | - |
机械设备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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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闲置 | ||
规格型号 | SXZ6-115DM | 生产厂家 | 江苏双良特灵 (略) |
计量单位 | 台 | 数量 | 1 |
购置日期 | ** | 成新率 | |
其他情况说明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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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2)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税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若超过3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1 | 1、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网站公告底部附件。评估报告已递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 2、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或其他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相关修理费、产权变更过户手续费或其他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本次转让资产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受让方需另行支付转让资产成交价格 13%的税金,转让方对受让方出具13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税金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需对转让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自行判断是否需要进行现场踏勘。转让方在标的挂牌转让期间内安排一次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须提前电话预约,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根据疫情安全考量,暂不接待高、中风险地区意向方现场踏勘,可由其指派低风险地区人员代为踏勘;转让方有权查看踏勘人员行程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及其他疫情监测工具,若有瞒报等情况,相关法律后果踏勘人员自负。现场踏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和认可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转让方提示:自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及税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赴标的所在地与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资产交割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资产交割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在资产交割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受让标的的装卸、运输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注意评估报告提示内容:溴化锂机组原为厂区中央空调系统一部分,现已因改造升级拆卸堆放于厂区库房,因本次评估 (略) 场价值,故未考虑重新组装、运输等费用。后续处置过程中需根据实际处置情况予以考虑。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1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沃克森(北京) (略) 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0946号)中的部分内容,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税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若超过3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5、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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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现场勘查说明 | 意向受让方需对转让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自行判断是否需要进行现场踏勘。转让方在标的挂牌转让期间内安排一次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须提前电话预约,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 (略) 账号:*00553(人民币);大额支付行号:*; 开户行:建设银行武汉宝谷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关于保证金的处置:(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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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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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沃克森(北京) (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湖北 (略)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报告文号 | 沃克森评报字[2022]第0946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7.* |
账面净值(万元)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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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叶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7-*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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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内部决议文件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正面(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反面(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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