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60966
项目名称: (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
(略) (不含大连)救助基金日常运营管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受理、审核救助基金的垫付申请,垫付救助基金,依法追偿垫付款(含历史垫付款),按规定核销垫付费用等。满足《 (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8号)的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如因素条件不发生改变,合同逐年签订,次年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11时00分至**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 (略) (略) 皇姑区宁山路嫩江街北5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U盘)递交同时执行,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财政厅机关
地址: 南京北街103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浑南区浑南中路50-52-2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沈阳马官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云川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