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处置场环境监测招标公告-2022-11-2115:55:33
西北处置场环境监测招标公告-2022-11-2115:55:33
本招标项目西北处置场环境监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清原环境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科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2.2 招标项目名称2.3 招标项目概括2.4 招标范围招标单位所具有的监测技术及标准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规范,按时完成合同要求的所有监测项目,并提交相应纸质报告和电子版文件
2.5 项目实施地点2.6 服务期限2.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 (略) 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质(CMA)且涉及辐射环境监测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管理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所使用的监测仪器设备(含采样设备)须满足本项目;
(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
(5)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西北处置场环境监测售价:8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 (略) 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 北京国科 (略)
收款账号:*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日 09时00分—**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4.5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 (略) 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 (略) (略) 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湖北大厦4层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核清原环境 (略)
地址: (略) 西城区月坛北街*1号
联系人:黄莉、孙世豪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 (略)
联系人:李梁彬、李征
电话:010-*、010-*
电子邮件:*@*63.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略) 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招标公告具体内容以附件为准,招标编号:GKZH-22F313
招标人:中核清原环境 (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 (略)
本招标项目西北处置场环境监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清原环境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科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2.2 招标项目名称2.3 招标项目概括2.4 招标范围招标单位所具有的监测技术及标准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规范,按时完成合同要求的所有监测项目,并提交相应纸质报告和电子版文件
2.5 项目实施地点2.6 服务期限2.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 (略) 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质(CMA)且涉及辐射环境监测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管理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所使用的监测仪器设备(含采样设备)须满足本项目;
(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
(5)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西北处置场环境监测售价:8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 (略) 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 北京国科 (略)
收款账号:*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日 09时00分—**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4.5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 (略) 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 (略) (略) 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湖北大厦4层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核清原环境 (略)
地址: (略) 西城区月坛北街*1号
联系人:黄莉、孙世豪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 (略)
联系人:李梁彬、李征
电话:010-*、010-*
电子邮件:*@*63.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略) 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招标公告具体内容以附件为准,招标编号:GKZH-22F313
招标人:中核清原环境 (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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