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台新城振兴五街(102国道至繁荣三路段)、繁荣四路(振兴三街至振兴五街)及繁荣五路(振兴五街以东210米)道路翻建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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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台新城振兴五街(102国道至繁荣三路段)、繁荣四路(振兴三街至振兴五街)及繁荣五路(振兴五街以东210米)道路翻建工程监理

胡台新城振兴五街(102国道至繁荣三路段)、繁荣四路(振兴三街至振兴五街)及繁荣五路(振兴五街以东210米)道路翻建工程监理)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胡台新城振兴五街(102国道至繁荣三路段)、繁荣四路(振兴三街至振兴五街)及繁荣五路(振兴五街以东210米)道路翻建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滕源建设 (略) 领取,并于**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LNTY056

项目名称:胡台新城振兴五街(102国道至繁荣三路段)、繁荣四路(振兴三街至振兴五街)及繁荣五路(振兴五街以东210米)道路翻建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4,258.44元

最高限价:264,258.44元

采购需求:该项目包括振兴五街(102国道至繁荣三路段)南起102国道,北至繁荣三路,为翻修重铺面层道路,全长910米;繁荣四路(振兴三街至振兴五街)西起振兴五街,右至规划路,为翻修道路,全长850米;繁荣五路(振兴五街以东210米)。同时对道路沿线照明设施、排水管线及景观等进行改造工程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日至**日(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滕源建设 (略) ( (略) 北环路10号12-13门,紫御首府大门西侧)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滕源建设 (略) ( (略) 北环路10号12-13门,紫御首府大门西侧)

五、开启

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滕源建设 (略) ( (略) 北环路10号,紫御首府大门西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新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沈阳胡台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开发区东营北三路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滕源建设 (略)

地址: (略) 北环路10号12-13门(紫御首府大门西侧)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美玉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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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胡台新城振兴五街(102国道至繁荣三路段)、繁荣四路(振兴三街至振兴五街)及繁荣五路(振兴五街以东210米)道路翻建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滕源建设 (略) 领取,并于**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LNTY056

项目名称:胡台新城振兴五街(102国道至繁荣三路段)、繁荣四路(振兴三街至振兴五街)及繁荣五路(振兴五街以东210米)道路翻建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4,258.44元

最高限价:264,258.44元

采购需求:该项目包括振兴五街(102国道至繁荣三路段)南起102国道,北至繁荣三路,为翻修重铺面层道路,全长910米;繁荣四路(振兴三街至振兴五街)西起振兴五街,右至规划路,为翻修道路,全长850米;繁荣五路(振兴五街以东210米)。同时对道路沿线照明设施、排水管线及景观等进行改造工程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日至**日(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滕源建设 (略) ( (略) 北环路10号12-13门,紫御首府大门西侧)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滕源建设 (略) ( (略) 北环路10号12-13门,紫御首府大门西侧)

五、开启

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滕源建设 (略) ( (略) 北环路10号,紫御首府大门西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新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沈阳胡台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开发区东营北三路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滕源建设 (略)

地址: (略) 北环路10号12-13门(紫御首府大门西侧)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美玉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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