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四财采购〔2022〕369号

  一、项目名称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折叠床、棉帐篷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T-CGZB-2022-189)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略) (略)

  地址: (略) 商水县产业集聚区商安路87号

  被投诉人1: (略) 恒泰 (略)

  地址: (略) 铁西区宏泰第一城南门

  被投诉人2: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 (略) 铁西区南迎宾街293号

  三、基本情况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日

  质疑提出时间:**日

  质疑答复时间:**日

  提起投诉时间:**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98页商务因素中企业基本情况(5分):“各投标人的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比较,排名第一得5分,排名第二得4分,排名第三得3分,其余得2分,内容缺项不得分”。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99页技术因素中供货计划(5分)、质量保证措施(5分):“对各投标人的供货计划、进度保障措施、合同履行期限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进行比较,得5分,排名第二得4分,排名第三得3分,其余得2分,内容缺项不得分;对各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比较,排名第一得5分,排名第二得4分,排名第三得3分,其余得2分,内容缺项不得分。”是违规行为。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第99页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中售后服务承诺(5分)、优惠条件(5分):“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进行比较,优4-5分,良2-3分,一般0-1分;各投标人的优惠条件进行比较,优4-5分,良2-3分,一般0-1分”。

  投诉请求:请求主管部门对此进行调查,依法纠正,严肃处理,更正违规违法行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局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查阅了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函、质疑回复函及其他相关材料,认定事实如下:

  投诉事项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略) 财政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财采购〔2022〕369号

  一、项目名称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折叠床、棉帐篷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T-CGZB-2022-189)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略) (略)

  地址: (略) 商水县产业集聚区商安路87号

  被投诉人1: (略) 恒泰 (略)

  地址: (略) 铁西区宏泰第一城南门

  被投诉人2: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 (略) 铁西区南迎宾街293号

  三、基本情况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日

  质疑提出时间:**日

  质疑答复时间:**日

  提起投诉时间:**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98页商务因素中企业基本情况(5分):“各投标人的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比较,排名第一得5分,排名第二得4分,排名第三得3分,其余得2分,内容缺项不得分”。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99页技术因素中供货计划(5分)、质量保证措施(5分):“对各投标人的供货计划、进度保障措施、合同履行期限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进行比较,得5分,排名第二得4分,排名第三得3分,其余得2分,内容缺项不得分;对各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比较,排名第一得5分,排名第二得4分,排名第三得3分,其余得2分,内容缺项不得分。”是违规行为。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第99页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中售后服务承诺(5分)、优惠条件(5分):“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进行比较,优4-5分,良2-3分,一般0-1分;各投标人的优惠条件进行比较,优4-5分,良2-3分,一般0-1分”。

  投诉请求:请求主管部门对此进行调查,依法纠正,严肃处理,更正违规违法行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局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查阅了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函、质疑回复函及其他相关材料,认定事实如下:

  投诉事项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略) 财政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