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里街道环卫车辆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江宁区竹山路88号竹山大厦三楼南京永平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YP-*CG?
2.项目名称:谷里街道环卫车辆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6.采购需求:购置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1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交货期:30日。
8.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③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④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永平 (略) ( (略) 江宁区竹山路88号竹山大厦三楼)
方式:①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前往南京永平 (略) ( (略) 江宁区竹山路88号竹山大厦三楼)获取纸质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人员另须提供48小时核酸证明、行程码供检验,否则不予受理。
②邮寄方式:
磋商申请人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邮寄至南京永平 (略) (自行考虑邮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招标文件费通过银行汇款形式支付,并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文件费字样(可简写)。磋商申请 (略) 经办人予以确认且联系邮寄招标文件事宜。
(单位名称:南京永平 (略) ;银行账号:**开户行:江苏紫金农商行东山支行)
磋商文件费用:100元/份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各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仅派一位授权代表前往开标地点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并主动提供个人48小时核酸证明、行程码(绿码)予以查验,否则不予受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日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江宁区竹山路88号竹山大厦三楼南京永平 (略) 会议室
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费率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80%计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江宁区人民政府谷里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江宁区牛首大道68号
联系人:程科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永平 (略)
地址: (略) 江宁区竹山路88-4#竹山大厦三楼
联系人:甘工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工
联系电话: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