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长沙县2022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长沙县2022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沙县2022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鑫 (略) (地址: (略) 长沙县腾辉路湘龙家园东门公建一栋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长沙县2022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 | *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2022年08月-2022年10月)内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2年08月-2022年10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2年08月-2022年10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2022年08月-2022年10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2年08月-2022年10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2.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3、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5、 (略) 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须 (略) 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
联系人:田湘林 |
电 话:0731-* |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164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长沙鑫 (略) |
联系人:涂静、陈蕾、黄小迟、戴俊 |
电 话:0731-* |
地 址:湘龙家园公建一栋二楼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2 年11 月22 日
项目概况 长沙县2022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鑫 (略) (地址: (略) 长沙县腾辉路湘龙家园东门公建一栋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长沙县2022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 | *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2022年08月-2022年10月)内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2年08月-2022年10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2年08月-2022年10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2022年08月-2022年10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2年08月-2022年10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2.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3、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5、 (略) 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须 (略) 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
联系人:田湘林 |
电 话:0731-* |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164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长沙鑫 (略) |
联系人:涂静、陈蕾、黄小迟、戴俊 |
电 话:0731-* |
地 址:湘龙家园公建一栋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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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11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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