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线下]宁都县竹笮乡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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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线下]宁都县竹笮乡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备采购项目

宁都县竹笮乡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宁都县竹笮乡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HC2022-ND-C011-2

项目名称:宁都县竹笮乡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宁财购2022F*宁都县竹笮乡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备采购项目1*.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 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00:00 至 **日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及下载电子化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宁都县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五、开启:

**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宁都县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竹笮乡人民政府1

地址:宁都县竹笮乡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 (略)

地址:宁都县崇文路1-11号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都县竹笮乡人民政府

电话:*

宁都县竹笮乡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宁都县竹笮乡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HC2022-ND-C011-2

项目名称:宁都县竹笮乡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宁财购2022F*宁都县竹笮乡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备采购项目1*.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 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00:00 至 **日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及下载电子化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宁都县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五、开启:

**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宁都县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竹笮乡人民政府1

地址:宁都县竹笮乡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 (略)

地址:宁都县崇文路1-11号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都县竹笮乡人民政府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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