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1821)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零部件辅助设计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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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1821)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零部件辅助设计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略) 电子产品零部件辅助设计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ED-*发布时间**
项目名称 (略) 电子产品零部件辅助设计制作采购项目阅读量0

(略) 电子产品零部件辅助设计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电子产品零部件辅助设计制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WED-*。

2.项目名称: (略) 电子产品零部件辅助设计制作采购项目。

3.实施时间:接招标人订单后60日供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4.实施地点: (略) ( (略) 市北区沾化路3号*5楼)。

5.项目内容:

标段一:2套电子产品加热组件辅助设计制作,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优化结构设计,并提供各100套零部件并协助组装完成。

标段二:2款电子电路辅助设计制作,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完成电子电路辅助设计制作,并提供各60套PCB成品板。

标段三:6款电子产品辅助设计及制作,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优化结构设计,并提供各100套零部件并协助组装完成。

标段四:1款电子产品辅助零部件设计制作,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优化结构设计,并提供各80套零部件并协助组装完成。

(可兼投兼中)

6.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人民币万元):

标段一:2套电子产品加热组件辅助设计制作,最高投标限价为30万元(不含税);

标段二:2款电子电路辅助设计制作,最高投标限价为26万元(不含税);

标段三:6款电子产品辅助设计及制作,最高投标限价为80万元(不含税);

标段四:1款电子产品辅助零部件设计制作,最高投标限价为50万元(不含税)。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自行查询, (略) 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近三年(自**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自**日(近三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文件,经彩色扫描后发送报名邮件至报名邮箱(*@*63.com)(发送邮件时同时编辑报名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方便代理机构联系,因联系不通畅造成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报名时间:**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4.报名地点:沃尔德 (略) , (略) 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4号楼3楼东户。

5.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45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3.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日14:00,地点: (略) ( (略) 市北区沾化路3号*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说明:招标人有权根据新冠疫情情况适当推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或变更开标地点并提前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山东 (略) 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采购与招标网站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址: (略) 市北区沾化路3号*

联 系 人:岳先生

电 话:0532-*

招标代理机构:沃尔德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齐鲁文化创意基地4号楼3楼东户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0531-*

邮 编:*

传 真:\

电子邮件:*@*63.com

网 址:\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沃尔德 (略)

**日




(略) 电子产品零部件辅助设计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ED-*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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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电子产品零部件辅助设计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电子产品零部件辅助设计制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WED-*。

2.项目名称: (略) 电子产品零部件辅助设计制作采购项目。

3.实施时间:接招标人订单后60日供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4.实施地点: (略) ( (略) 市北区沾化路3号*5楼)。

5.项目内容:

标段一:2套电子产品加热组件辅助设计制作,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优化结构设计,并提供各100套零部件并协助组装完成。

标段二:2款电子电路辅助设计制作,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完成电子电路辅助设计制作,并提供各60套PCB成品板。

标段三:6款电子产品辅助设计及制作,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优化结构设计,并提供各100套零部件并协助组装完成。

标段四:1款电子产品辅助零部件设计制作,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优化结构设计,并提供各80套零部件并协助组装完成。

(可兼投兼中)

6.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人民币万元):

标段一:2套电子产品加热组件辅助设计制作,最高投标限价为30万元(不含税);

标段二:2款电子电路辅助设计制作,最高投标限价为26万元(不含税);

标段三:6款电子产品辅助设计及制作,最高投标限价为80万元(不含税);

标段四:1款电子产品辅助零部件设计制作,最高投标限价为50万元(不含税)。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自行查询, (略) 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近三年(自**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自**日(近三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文件,经彩色扫描后发送报名邮件至报名邮箱(*@*63.com)(发送邮件时同时编辑报名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方便代理机构联系,因联系不通畅造成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报名时间:**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4.报名地点:沃尔德 (略) , (略) 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4号楼3楼东户。

5.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45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3.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日14:00,地点: (略) ( (略) 市北区沾化路3号*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说明:招标人有权根据新冠疫情情况适当推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或变更开标地点并提前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山东 (略) 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采购与招标网站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址: (略) 市北区沾化路3号*

联 系 人:岳先生

电 话:0532-*

招标代理机构:沃尔德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齐鲁文化创意基地4号楼3楼东户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0531-*

邮 编:*

传 真:\

电子邮件:*@*63.com

网 址:\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沃尔德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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