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度全市用水量统计第三方复核”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度全市用水量统计第三方复核”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根据《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和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水资联[2022]1号)、《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和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水资联办[2022]3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资[2020]7号)要求和《 (略) 水利局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实施“20 (略) 用水量统计第三方复核”项目,现面向社会遴选相关服务单位。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略) 水利局

  二、项目名称

  20 (略) 用水量统计第三方复核

  三、项目内容

  1、 (略) 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规定,汇总202 (略) 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目标完成情况(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5项指标,包括支撑佐证材料的整编。

  2、协助汇总整编2 (略) 考核任务中明确的节约用水管理、取用水管理、水资源保护(含地下水管理)、农村供水保障、河湖管理、智慧水利建设等方面具体制度与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支撑佐证材料的整编。

  3、复核水利部“用水统计直报系统”里各地上报数据,按上级要求时间完成汇总上报工作,同时完成对各县区分区用水量的核定。

  4、在台账资料整编的同时,完成编写“ (略) 2022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复核技术资料文字说明”和“ (略) 2022年度用水总量核算成果报告”, (略) 考核自查报告的附件。

  5、整编好的台账资料应符合上级要求,做到不重不漏,项目完成后,提交总结报告和整编成果,需通过我局水资源处组织的验收。

  四、经费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5万元。

  五、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略) 校、科研机构或咨询机构皆可进行申报。

  1、申报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附书面声明)。

  3、熟悉水资源、节水管理内容,掌握上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细则和技术要求,熟悉水利部对用水统计工作的各项规定,具有相应的水资源、节水方面考评台账资料整编业绩。

  4、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书面声明)。

  5、拒绝下述单位参加本次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不接受联合体申报,本项目实施时不得分包、转包。

  7、有同类工作业绩的优先(需提供证明)。

  六、遴选方式

  申报单位须根据项目要求提交相应资料,申报文件必须为密封件(1份,装订成册),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密封件内外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文件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简介、法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人员组成、相关业绩成果等)。

  2、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简要)。

  3、针对本项目的费用测算。

  4、报价表(可附在报价材料中,注意需单独加盖单位公章)。

  七、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在不超过15.5万元的情况下自行报价,经我局水资源处组织的评审后(不见面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确定后, (略) 水利局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2、本次遴选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最终确定的项目承担单位支付。

  3、项目完成时限:合同签署后65个工作日。 (略) 水利厅的材料报送限期为2023年1月底。

  4、水量复核和整编材料完成后,应及时向我局水资源处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附件2份(含电子版)。

  八、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日(星期四)下午14:00,逾期提交不予接受(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递交地址: (略) 运河东路2 (略) 水利局711室。联系人:王惠,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报价表报价表.docx

(略) 水利局水资源处

**日

  根据《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和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水资联[2022]1号)、《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和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水资联办[2022]3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资[2020]7号)要求和《 (略) 水利局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实施“20 (略) 用水量统计第三方复核”项目,现面向社会遴选相关服务单位。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略) 水利局

  二、项目名称

  20 (略) 用水量统计第三方复核

  三、项目内容

  1、 (略) 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规定,汇总202 (略) 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目标完成情况(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5项指标,包括支撑佐证材料的整编。

  2、协助汇总整编2 (略) 考核任务中明确的节约用水管理、取用水管理、水资源保护(含地下水管理)、农村供水保障、河湖管理、智慧水利建设等方面具体制度与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支撑佐证材料的整编。

  3、复核水利部“用水统计直报系统”里各地上报数据,按上级要求时间完成汇总上报工作,同时完成对各县区分区用水量的核定。

  4、在台账资料整编的同时,完成编写“ (略) 2022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复核技术资料文字说明”和“ (略) 2022年度用水总量核算成果报告”, (略) 考核自查报告的附件。

  5、整编好的台账资料应符合上级要求,做到不重不漏,项目完成后,提交总结报告和整编成果,需通过我局水资源处组织的验收。

  四、经费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5万元。

  五、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略) 校、科研机构或咨询机构皆可进行申报。

  1、申报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附书面声明)。

  3、熟悉水资源、节水管理内容,掌握上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细则和技术要求,熟悉水利部对用水统计工作的各项规定,具有相应的水资源、节水方面考评台账资料整编业绩。

  4、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书面声明)。

  5、拒绝下述单位参加本次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不接受联合体申报,本项目实施时不得分包、转包。

  7、有同类工作业绩的优先(需提供证明)。

  六、遴选方式

  申报单位须根据项目要求提交相应资料,申报文件必须为密封件(1份,装订成册),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密封件内外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文件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简介、法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人员组成、相关业绩成果等)。

  2、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简要)。

  3、针对本项目的费用测算。

  4、报价表(可附在报价材料中,注意需单独加盖单位公章)。

  七、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在不超过15.5万元的情况下自行报价,经我局水资源处组织的评审后(不见面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确定后, (略) 水利局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2、本次遴选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最终确定的项目承担单位支付。

  3、项目完成时限:合同签署后65个工作日。 (略) 水利厅的材料报送限期为2023年1月底。

  4、水量复核和整编材料完成后,应及时向我局水资源处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附件2份(含电子版)。

  八、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日(星期四)下午14:00,逾期提交不予接受(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递交地址: (略) 运河东路2 (略) 水利局711室。联系人:王惠,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报价表报价表.docx

(略) 水利局水资源处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