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宁河区规划城建培训中心房屋安全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宁河区规划城建培训中心房屋安全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河区规划城建培训中心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其他房地产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13:2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东方 (略) 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东方 (略) 会议室
预算金额¥1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庆文
项目联系电话022-*
采购单位 (略) 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燕杰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东方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滨海创新创业园21 栋4 楼南区招标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吕庆文022-*
附件:
附件1项目需求书.pdf

项目概况

宁河区规划城建培训中心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后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RX2022-090

项目名称:宁河区规划城建培训中心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报告出具,后期技术咨询支持至本项目全面完结(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检测范围须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略) 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5)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书面声明原件;7)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磋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招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后获取

方式:将“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方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方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联系方式:刘燕杰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东方 (略)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滨海创新创业园21 栋4 楼南区招标部            

联系方式:吕庆文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庆文

电 话:  0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河区规划城建培训中心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其他房地产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13:2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东方 (略) 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东方 (略) 会议室
预算金额¥1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庆文
项目联系电话022-*
采购单位 (略) 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燕杰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东方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滨海创新创业园21 栋4 楼南区招标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吕庆文022-*
附件:
附件1项目需求书.pdf

项目概况

宁河区规划城建培训中心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后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RX2022-090

项目名称:宁河区规划城建培训中心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报告出具,后期技术咨询支持至本项目全面完结(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检测范围须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略) 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5)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书面声明原件;7)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磋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招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后获取

方式:将“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方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方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联系方式:刘燕杰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东方 (略)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滨海创新创业园21 栋4 楼南区招标部            

联系方式:吕庆文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庆文

电 话:  022-*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