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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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采购公告

霞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XHJ[XJ]*作者:霞浦县公安局发布时间:** 16:10

霞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受霞浦县公安局委托, (略) 国鑫 (略) 对[*]GXHJ[XJ]*、霞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霞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1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HJ[XJ]*
项目名称:霞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询价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A0699-其他家具用具霞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1(批)详见采购文件*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 按询价通知书和合同要求执行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财政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霞政办〔2021〕24号)。(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 (略) 财政厅 (略) 民政厅 (略) 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霞浦县财政局 霞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霞财购〔2021〕8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16:10至**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询价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询价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1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霞浦县人社局2楼(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号开标室(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 09:1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霞浦县人社局2楼(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号开标室(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霞浦县公安局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后墩
联系方式:0593-*(工作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国鑫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鼓山镇后屿路23号福兴楼4层409室
联系方式:0591-*、0593-*(工作时间)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小平、许倩、吕冬冬
电   话:0591-*、0593-*(工作时间)
网址:zfcg.http://**.cn
开户名: (略) 国鑫 (略)



(略) 国鑫 (略)

**

霞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XHJ[XJ]*作者:霞浦县公安局发布时间:** 16:10

霞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受霞浦县公安局委托, (略) 国鑫 (略) 对[*]GXHJ[XJ]*、霞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霞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1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HJ[XJ]*
项目名称:霞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询价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A0699-其他家具用具霞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1(批)详见采购文件*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 按询价通知书和合同要求执行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财政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霞政办〔2021〕24号)。(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 (略) 财政厅 (略) 民政厅 (略) 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霞浦县财政局 霞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霞财购〔2021〕8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16:10至**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询价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询价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1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霞浦县人社局2楼(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号开标室(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 09:1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霞浦县人社局2楼(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号开标室(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霞浦县公安局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后墩
联系方式:0593-*(工作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国鑫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鼓山镇后屿路23号福兴楼4层409室
联系方式:0591-*、0593-*(工作时间)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小平、许倩、吕冬冬
电   话:0591-*、0593-*(工作时间)
网址:zfcg.http://**.cn
开户名: (略) 国鑫 (略)



(略) 国鑫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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