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控大楼院落内相关配套设施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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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监控大楼院落内相关配套设施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省环 (略) 落内相关配套设施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17:1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省环 (略) 落内相关配套设施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17:42|发布单位:大华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项目监管地:省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省环 (略) 落内相关配套设施施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 (略) 23楼招标代理部( (略) 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22]040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2-17742

3、项目名称:省环 (略) 落内相关配套设施施工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0.5(万元)

6、最高限价:80.5(万元)

7、采购需求:

省环 (略) 落内相关配套设施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包括:(1)非机动车棚;(2)空调室外机格栅围挡;(3)垃圾亭;(4)公共洗车;(5)停车位;(6)坡道挡水;(7)岗亭周围铺设;(8)道路划线;(9)充电设备安装;(10)其它零星。具体采购范围和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略) 财政厅 (略) 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法有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华 (略) 23楼招标代理部( (略) 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3、方式:

(1)现场获取: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文件领取确认表(见公告附件)现场获取。
(2)线上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为邮件主题,提供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②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q.com办理报名手续。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华 (略) 23楼会议室( (略) 江岸区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五、开启

1、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华 (略) 23楼会议室( (略) 江岸区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类型:建筑业。
2.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略) 财政厅 (略) 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 (略)

地址: (略) 八一路338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 (略)

地址: (略) 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雅娜

电话:027-*

省环 (略) 落内相关配套设施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17:1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省环 (略) 落内相关配套设施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17:42|发布单位:大华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项目监管地:省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省环 (略) 落内相关配套设施施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 (略) 23楼招标代理部( (略) 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22]040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2-17742

3、项目名称:省环 (略) 落内相关配套设施施工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0.5(万元)

6、最高限价:80.5(万元)

7、采购需求:

省环 (略) 落内相关配套设施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包括:(1)非机动车棚;(2)空调室外机格栅围挡;(3)垃圾亭;(4)公共洗车;(5)停车位;(6)坡道挡水;(7)岗亭周围铺设;(8)道路划线;(9)充电设备安装;(10)其它零星。具体采购范围和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略) 财政厅 (略) 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法有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华 (略) 23楼招标代理部( (略) 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3、方式:

(1)现场获取: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文件领取确认表(见公告附件)现场获取。
(2)线上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为邮件主题,提供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②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q.com办理报名手续。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华 (略) 23楼会议室( (略) 江岸区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五、开启

1、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华 (略) 23楼会议室( (略) 江岸区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类型:建筑业。
2.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略) 财政厅 (略) 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 (略)

地址: (略) 八一路338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 (略)

地址: (略) 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雅娜

电话: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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