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标】德州市陵城区糜镇人民政府岳家社区雨污分流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电子标】德州市陵城区糜镇人民政府岳家社区雨污分流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 15: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
(略) 陵城区糜镇人民政府岳家社区雨污分流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陵城区分中心(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略) 陵城区糜镇人民政府岳家社区雨污分流工程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拟派项目经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应当符合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 (略) 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被主管部门通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且被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8)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 105.* |
发布时间:** 15: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
(略) 陵城区糜镇人民政府岳家社区雨污分流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陵城区分中心(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略) 陵城区糜镇人民政府岳家社区雨污分流工程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拟派项目经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应当符合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 (略) 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被主管部门通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且被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8)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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