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SB2-202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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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SB2-2022029)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实验室基础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SB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 万元,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价。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将投标工本费打入指定账户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其他要求: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大学网和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q.com,联系电话:0514-*),同时需与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网和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日14:00-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略) 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平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日14:30

开标地点: (略) 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开标室

注:窗体顶端

注: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亦可邮寄投标

邮寄接收地点: (略) 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江苏志诚 (略) )

接收人及联系方式:刘平0514-*

邮寄件必须密封且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项目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日14:30(北京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超期送达或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邮寄造成的一切风险。采用邮寄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手机畅通。

未派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投标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自动转为竞争性磋商(两家)或单一来源(一家)采购方式。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澄清及答疑截止时间:**日上午11:00

联系人:刘平,电话:0514-*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份(一份正本,*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工本费

本次采购收取文件工本费2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采用线上报名交费方式,投标人应当按照《扬州大学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地址:http://**),登录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注册、登录、报名、交费。如未按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响应)无效,由此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

窗体底端

十、欢迎我校教职工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办联系。

江苏志诚 (略)

**日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实验室基础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SB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 万元,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价。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将投标工本费打入指定账户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其他要求: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大学网和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q.com,联系电话:0514-*),同时需与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网和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日14:00-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略) 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平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日14:30

开标地点: (略) 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开标室

注:窗体顶端

注: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亦可邮寄投标

邮寄接收地点: (略) 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江苏志诚 (略) )

接收人及联系方式:刘平0514-*

邮寄件必须密封且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项目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日14:30(北京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超期送达或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邮寄造成的一切风险。采用邮寄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手机畅通。

未派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投标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自动转为竞争性磋商(两家)或单一来源(一家)采购方式。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澄清及答疑截止时间:**日上午11:00

联系人:刘平,电话:0514-*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份(一份正本,*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工本费

本次采购收取文件工本费2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采用线上报名交费方式,投标人应当按照《扬州大学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地址:http://**),登录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注册、登录、报名、交费。如未按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响应)无效,由此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

窗体底端

十、欢迎我校教职工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办联系。

江苏志诚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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