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2021年人蚕分离示范蚕房建设施工单位 招标公告
忻城县2021年人蚕分离示范蚕房建设施工单位 招标公告
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水利局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 (略) 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及工程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来建发〔2021〕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财政局 (略) 水利局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2022-202 (略) 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名录及有关补充说明的通知》(来建发〔2022〕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财政局 (略) 水利局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2022-202 (略) 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补录)名录的通知》(来建发〔2022〕13号)规定,现我局公开发布忻城县2021年人蚕分离示范蚕房建设项目承建施工单位的询价公告, (略) 根据我单位提供的项目建设需求进行书面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忻城县2021年人蚕分离示范蚕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城关镇隆光村新龙田屯26户;城关镇隆光村旧龙田屯14户;新圩乡丹灵村龙结屯36户。
(三)工程内容
忻城县2021年人蚕分离示范蚕房建设项目(40平7户);忻城县2021年人蚕分离示范蚕房建设项目(50平4户);忻城县2021年人蚕分离示范蚕房建设项目(60平65户);具体详见施工图纸(附件1)。
(四)项目工程量
详见忻城县2021年人蚕分离示范蚕房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附件2)。
(五)工期总日历天数
要求工期90天内完成(以实际开工日期的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六)质量要求
合格。
(七)施工工程控制价
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角*分(¥*.25)。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部门出具审计结算后,可支付至审计造价的97%,如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造价超出本合同价,则以本合同价的97%支付。发包方预留审计造价或合同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缺陷责任期满1年,工程无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提出拨款申请,发包方将质保金(不计利息)拨付完毕。
(八)项目资金来源
乡村振兴新动能考核激励经费。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日至**日,共3个工作日,每天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忻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6号。
三、报价公司要求
(一)报价对象
请在2022-202 (略) 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名录和2022-202 (略) 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补录)名录中的施工单位向我单位进行报价。
(二)报价需提供的材料
1.报价单位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位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报价单位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请报价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价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资料员等主要 (略) 在职员工);
②报价材料(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③报价单位的业绩、荣誉材料(业绩要求:请提供2019年以来承接且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备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或交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的复印])。
(三)其他说明
1.本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本工程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报价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
5.报价单位应在提交的每一页材料上盖上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材料;报价材料须附上目录,按目录顺序编排材料,所有材料统一密封到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口处盖上本单位公章,以及在密封袋面上写上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材料将视为无效报价材料。报价单位于**日当天将所有加盖公章的报价材料扫描件统一发送到忻城县农业农村局公共邮箱:*@*63.com,发送的扫描件必须与纸质版材料一致,如不一致或逾期报送的报价材料,将不予受理,同时视为无效报价材料。
6.因我县缺少随机抽签设备,采用择优选取法,结果将在忻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公示。
四、联系事项
(一)建设单位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6号
联系人:黄健意
电话:0772-*
(二)监督部门联系事项
监督管理部门:忻城县监委派驻忻城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联系人:石立新
电话:*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忻城县2021年人蚕分离示范蚕房建设项目施工图纸
2.忻城县2021年人蚕分离示范蚕房建设项目工 程招标工程量清单
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日
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水利局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 (略) 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及工程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来建发〔2021〕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财政局 (略) 水利局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2022-202 (略) 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名录及有关补充说明的通知》(来建发〔2022〕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财政局 (略) 水利局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2022-202 (略) 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补录)名录的通知》(来建发〔2022〕13号)规定,现我局公开发布忻城县2021年人蚕分离示范蚕房建设项目承建施工单位的询价公告, (略) 根据我单位提供的项目建设需求进行书面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忻城县2021年人蚕分离示范蚕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城关镇隆光村新龙田屯26户;城关镇隆光村旧龙田屯14户;新圩乡丹灵村龙结屯36户。
(三)工程内容
忻城县2021年人蚕分离示范蚕房建设项目(40平7户);忻城县2021年人蚕分离示范蚕房建设项目(50平4户);忻城县2021年人蚕分离示范蚕房建设项目(60平65户);具体详见施工图纸(附件1)。
(四)项目工程量
详见忻城县2021年人蚕分离示范蚕房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附件2)。
(五)工期总日历天数
要求工期90天内完成(以实际开工日期的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六)质量要求
合格。
(七)施工工程控制价
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角*分(¥*.25)。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部门出具审计结算后,可支付至审计造价的97%,如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造价超出本合同价,则以本合同价的97%支付。发包方预留审计造价或合同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缺陷责任期满1年,工程无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提出拨款申请,发包方将质保金(不计利息)拨付完毕。
(八)项目资金来源
乡村振兴新动能考核激励经费。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日至**日,共3个工作日,每天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忻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6号。
三、报价公司要求
(一)报价对象
请在2022-202 (略) 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名录和2022-202 (略) 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补录)名录中的施工单位向我单位进行报价。
(二)报价需提供的材料
1.报价单位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位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报价单位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请报价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价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资料员等主要 (略) 在职员工);
②报价材料(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③报价单位的业绩、荣誉材料(业绩要求:请提供2019年以来承接且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备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或交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的复印])。
(三)其他说明
1.本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本工程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报价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
5.报价单位应在提交的每一页材料上盖上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材料;报价材料须附上目录,按目录顺序编排材料,所有材料统一密封到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口处盖上本单位公章,以及在密封袋面上写上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材料将视为无效报价材料。报价单位于**日当天将所有加盖公章的报价材料扫描件统一发送到忻城县农业农村局公共邮箱:*@*63.com,发送的扫描件必须与纸质版材料一致,如不一致或逾期报送的报价材料,将不予受理,同时视为无效报价材料。
6.因我县缺少随机抽签设备,采用择优选取法,结果将在忻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公示。
四、联系事项
(一)建设单位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6号
联系人:黄健意
电话:0772-*
(二)监督部门联系事项
监督管理部门:忻城县监委派驻忻城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联系人:石立新
电话:*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忻城县2021年人蚕分离示范蚕房建设项目施工图纸
2.忻城县2021年人蚕分离示范蚕房建设项目工 程招标工程量清单
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