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医院东丽医院血液透析类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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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医院东丽医院血液透析类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略) (略) (略) 血液透析类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MZTJ-DL-*)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血液透析类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TJ-DL-*
项目名称: (略) 血液透析类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770.0万元
最高限价:77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770770体外循环设备 (略) 血液透析类设备购置项目,项目内容为采购水处理设备1套,血透机40台,具体参数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交付使用。(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 (略) 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产品(资格要求)医疗器械产品分为医疗器械备案证明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两种资质。1)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2)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供应商(资格要求)1、制造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销售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财务状况报告:A、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B、2022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2022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到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方式:现场或电汇方式(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建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帐号:*02173)购买采购文件,如采用电汇方式,汇款后将电汇凭证、联系人、联系方式、收件地址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tp://**),注明所投项目及编号。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东丽区津塘公路外环线立交桥东侧
联系方式:孙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室
联系方式:022-*-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工
电 话:022-*-801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略)

**日


(略) (略) (略) 血液透析类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MZTJ-DL-*)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血液透析类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TJ-DL-*
项目名称: (略) 血液透析类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770.0万元
最高限价:77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770770体外循环设备 (略) 血液透析类设备购置项目,项目内容为采购水处理设备1套,血透机40台,具体参数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交付使用。(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 (略) 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产品(资格要求)医疗器械产品分为医疗器械备案证明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两种资质。1)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2)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供应商(资格要求)1、制造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销售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财务状况报告:A、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B、2022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2022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到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方式:现场或电汇方式(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建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帐号:*02173)购买采购文件,如采用电汇方式,汇款后将电汇凭证、联系人、联系方式、收件地址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tp://**),注明所投项目及编号。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东丽区津塘公路外环线立交桥东侧
联系方式:孙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室
联系方式:022-*-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工
电 话:02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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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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