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事处:汤家湖排口清淤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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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事处:汤家湖排口清淤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汤家湖排口清淤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的建设美丽中国,全面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我街道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小微水体管护,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根据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及辖区实际摸排情况, (略) 开福排渍泵站治理清淤。

二、相关标准

无。

三、技术规格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金额(元)

综合上限单价

小计(元)

1

挖机挖淤泥,智能环保车运淤泥1KM

1、不论土质、不论施工方法,含平整和机械进出场费用;

2、含渣土处置服务费、卸土场占用费、机械进出场费等所有费用。

4092

m?

54.00

*

2

智能环保车运淤泥运距每增加1KM

智能环保车运淤泥运距每增加1KM运输费用。

36828

m?

3.5

*

3

抛石挤淤

1、含场内运输,回填、压实,挤淤不论抛石方式;

2、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1302

m?

173.87

*.74

4

人工交通疏导服务

交通疏导人工工费

20

工日

180.00

3600

5

反光锥

含安装、拆除、施工单位回收,使用年限半年内。

15

8.25

123.75

6

移动警示牌

含钢板焊接、油漆、写字、摆放、施工单位回收。

9

m?

200.00

1800

7

船运淤泥、流沙

挖泥船挖泥转运(转运至母山防汛码头,运距按5.5KM计)

4092

m?

13.57

55528.44

8

船运麻石

挖泥船转运麻石(转运至母山防汛码头,运距按5.5KM计)

1302

m?

19.63

25558.26

合计:

*.19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分项价格不得超过单价上限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及地点
1.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基本要求
1.1本项目清淤范围包含:负责对泵站前池清理工作。要求对水底的污泥等杂物彻底清除干净, (略) 里及区里检查要求。
1.2负责清理后污泥等垃圾的外运,并运送到正规的污泥清理场,运输过程中必须使用合法的清运车辆。(如出现违规倾倒,责任由成交人自行负责,并不予办理该项目验收事项。)
1.3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1.4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在30分钟内到达任务现场。
2、项目实施要求
2.1施工时须设置临时隔离带,多设置警示灯和警示标志,确保交通顺畅。
2.2在清淤和运输过程中,成交人应当加强人员、设备、现场的管理,确保人员和设备财产安全和环境卫生,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施工期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成交人负责,成交人应为施工人员购买足额意外伤害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①成交人应做好施工用电安全工作,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同时应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护和防毒等安全防范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全部由成交人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成交人投入的清淤设备、材料等,由成交人负责看守和保管,采购单位不承担丢失、偷盗责任。
③成交人在清淤过程中,不得损坏周围的设备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造成二次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成交方负责。
④成交人在清淤时应将排口内所有淤泥及渣物全部清除,清出后的淤泥、渣 (略) 蓝天办有关规定实施并外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确保环境卫生,避免二次污染。
⑤清淤施工期内,施工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车辆设备用油费用、设备购置和租赁费等)由成交方负责。
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人负全责,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3 成交人在清淤前、清淤过程中、以及清淤后,应及时对清淤现场拍照或视频,形成清淤前后的对照,将清淤图片或视频资料提交采购单位责任部门。
2.4成交人应严格按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所附的图纸及经采购人确认的相关设计文件及国家规范对本项目进行施工,费用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没有罗列但项目实施所必需的所有材料、辅材及配套施工等的费用;施工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2.5实施环境由成交人自行解决,如临时占用村民耕地、或对道路良田造成的破坏,必须在和村民或村集体组织协商好后方可实施,在项目完成后进行恢复,不可野蛮或强制实施。
2.6成交人需现场了解现临时用电情况,并协调处理好现临时用电与本项目的对接问题。
2.7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施工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单位的相关经办人员负责具体验收工作。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 (略) 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清淤方量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金额付清全款。
2、成交人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成交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人完全承担。
3、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照片及视频资料等,移交采购人,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保险、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汤家湖排口清淤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的建设美丽中国,全面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我街道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小微水体管护,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根据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及辖区实际摸排情况, (略) 开福排渍泵站治理清淤。

二、相关标准

无。

三、技术规格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金额(元)

综合上限单价

小计(元)

1

挖机挖淤泥,智能环保车运淤泥1KM

1、不论土质、不论施工方法,含平整和机械进出场费用;

2、含渣土处置服务费、卸土场占用费、机械进出场费等所有费用。

4092

m?

54.00

*

2

智能环保车运淤泥运距每增加1KM

智能环保车运淤泥运距每增加1KM运输费用。

36828

m?

3.5

*

3

抛石挤淤

1、含场内运输,回填、压实,挤淤不论抛石方式;

2、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1302

m?

173.87

*.74

4

人工交通疏导服务

交通疏导人工工费

20

工日

180.00

3600

5

反光锥

含安装、拆除、施工单位回收,使用年限半年内。

15

8.25

123.75

6

移动警示牌

含钢板焊接、油漆、写字、摆放、施工单位回收。

9

m?

200.00

1800

7

船运淤泥、流沙

挖泥船挖泥转运(转运至母山防汛码头,运距按5.5KM计)

4092

m?

13.57

55528.44

8

船运麻石

挖泥船转运麻石(转运至母山防汛码头,运距按5.5KM计)

1302

m?

19.63

25558.26

合计:

*.19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分项价格不得超过单价上限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及地点
1.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基本要求
1.1本项目清淤范围包含:负责对泵站前池清理工作。要求对水底的污泥等杂物彻底清除干净, (略) 里及区里检查要求。
1.2负责清理后污泥等垃圾的外运,并运送到正规的污泥清理场,运输过程中必须使用合法的清运车辆。(如出现违规倾倒,责任由成交人自行负责,并不予办理该项目验收事项。)
1.3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1.4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在30分钟内到达任务现场。
2、项目实施要求
2.1施工时须设置临时隔离带,多设置警示灯和警示标志,确保交通顺畅。
2.2在清淤和运输过程中,成交人应当加强人员、设备、现场的管理,确保人员和设备财产安全和环境卫生,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施工期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成交人负责,成交人应为施工人员购买足额意外伤害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①成交人应做好施工用电安全工作,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同时应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护和防毒等安全防范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全部由成交人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成交人投入的清淤设备、材料等,由成交人负责看守和保管,采购单位不承担丢失、偷盗责任。
③成交人在清淤过程中,不得损坏周围的设备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造成二次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成交方负责。
④成交人在清淤时应将排口内所有淤泥及渣物全部清除,清出后的淤泥、渣 (略) 蓝天办有关规定实施并外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确保环境卫生,避免二次污染。
⑤清淤施工期内,施工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车辆设备用油费用、设备购置和租赁费等)由成交方负责。
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人负全责,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3 成交人在清淤前、清淤过程中、以及清淤后,应及时对清淤现场拍照或视频,形成清淤前后的对照,将清淤图片或视频资料提交采购单位责任部门。
2.4成交人应严格按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所附的图纸及经采购人确认的相关设计文件及国家规范对本项目进行施工,费用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没有罗列但项目实施所必需的所有材料、辅材及配套施工等的费用;施工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2.5实施环境由成交人自行解决,如临时占用村民耕地、或对道路良田造成的破坏,必须在和村民或村集体组织协商好后方可实施,在项目完成后进行恢复,不可野蛮或强制实施。
2.6成交人需现场了解现临时用电情况,并协调处理好现临时用电与本项目的对接问题。
2.7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施工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单位的相关经办人员负责具体验收工作。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 (略) 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清淤方量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金额付清全款。
2、成交人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成交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人完全承担。
3、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照片及视频资料等,移交采购人,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保险、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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