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法院录音电话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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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法院录音电话 招标公告

重庆 (略) (代理机构) (略) 江 (略) (采购人)委 (略) 录音电话采购(项目)采用 电子反拍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87,800.00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87,800.00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采购目录:
录音外围设备
需求描述:
步步高(BBK)录音电话机
¥439.00200(部)¥87,8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请在报价有效时间段尽快上传资格及响应文件并完成初次报价后,进入报价大厅参与电子反拍)
  • 报价开始时间:
    **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五、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


  •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税费和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三)付款方式:

    项目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并且经财政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至成交金额的100%。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反拍(明拍)”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在线上传资格及响应文件并完成初始报价后,进入反拍大厅参与多次匿名公开竞价(包1降价基数为150.00元),每一次报价需按降价基数的整数倍调减,最后提交的竞拍价将作为最终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3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 (略)
  • 联系人:
    张纹银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江 (略)
  • 联系人:
    采购办
  • 联系电话:
    *
重庆 (略) (代理机构) (略) 江 (略) (采购人)委 (略) 录音电话采购(项目)采用 电子反拍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87,800.00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87,800.00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采购目录:
录音外围设备
需求描述:
步步高(BBK)录音电话机
¥439.00200(部)¥87,8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请在报价有效时间段尽快上传资格及响应文件并完成初次报价后,进入报价大厅参与电子反拍)
  • 报价开始时间:
    **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五、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


  •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税费和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三)付款方式:

    项目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并且经财政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至成交金额的100%。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反拍(明拍)”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在线上传资格及响应文件并完成初始报价后,进入反拍大厅参与多次匿名公开竞价(包1降价基数为150.00元),每一次报价需按降价基数的整数倍调减,最后提交的竞拍价将作为最终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3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 (略)
  • 联系人:
    张纹银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江 (略)
  • 联系人:
    采购办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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