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化硬件设备维保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TQZB-2022-029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化硬件设备维保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TQZB-2022-029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化硬件设备维保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QZB-2022-029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化硬件设备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89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完成后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登记证照;
(2)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3:30,下午13:3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二期9栋24层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二期9栋2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 (略) 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二期9栋24层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0991-*、*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化硬件设备维保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QZB-2022-029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化硬件设备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89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完成后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登记证照;
(2)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3:30,下午13:3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二期9栋24层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二期9栋2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 (略) 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二期9栋24层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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