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监测站重金属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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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监测站重金属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略) 阜宁生态环境监测站重金属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阜宁生态环境监测站重金属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17172/)和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ZGGC-G2022-0015

项目名称: (略) 阜宁生态环境监测站重金属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0万元

最高限价:192万元

采购需求: (略) 阜宁生态环境监测站重金属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重金属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台、全自动CODcr分析仪1台,土壤研磨机1台(包含研磨罐4只) 、可见分光光度计1个、便携式辐射检测仪, 包括仪器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合同履行(供货安装)地点:阜宁县域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如投标人所投产品“重金属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专项授权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期内经销商证书彩色扫描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 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补充)、终止(中止)招标

从**日至**日,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17172/)或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补充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将在阜宁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3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阜宁生态环境局

地 址:城南大厦C座502

联系方式:徐榕,0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至公 (略)

地 址:阜宁县瑞林晶典3-1411

联系方式:孙利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利利

电 话:*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电 话:0515-*

**日


公告11.30.docx
(略) 阜宁生态环境监测站重金属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信用承诺书.docx

(略) 阜宁生态环境监测站重金属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阜宁生态环境监测站重金属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17172/)和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ZGGC-G2022-0015

项目名称: (略) 阜宁生态环境监测站重金属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0万元

最高限价:192万元

采购需求: (略) 阜宁生态环境监测站重金属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重金属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台、全自动CODcr分析仪1台,土壤研磨机1台(包含研磨罐4只) 、可见分光光度计1个、便携式辐射检测仪, 包括仪器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合同履行(供货安装)地点:阜宁县域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如投标人所投产品“重金属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专项授权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期内经销商证书彩色扫描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 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补充)、终止(中止)招标

从**日至**日,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17172/)或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补充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将在阜宁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3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阜宁生态环境局

地 址:城南大厦C座502

联系方式:徐榕,0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至公 (略)

地 址:阜宁县瑞林晶典3-1411

联系方式:孙利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利利

电 话:*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电 话:0515-*

**日


公告11.3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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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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