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复烤厂除尘场所防爆设施安装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复烤厂除尘场所防爆设施安装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成都金牡丹 (略) 受四川 (略) 宜宾复烤厂委托,拟对四川 (略) 宜宾复烤厂除尘场所防爆设施安装改造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D*
2、项目名称:四川 (略) 宜宾复烤厂除尘场所防爆设施安装改造项目
3、招标人:四川 (略) 宜宾复烤厂
4、招标代理机构:成都金牡丹 (略)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拟为四川 (略) 宜宾复烤厂进行除尘场所防爆设施安装改造,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主要采购内容及要求”。
2、供货期
供货期自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单》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
(1)项目清单明细中第1-21项电机供货期60日历天;
(2)其他货物、材料供货期30日历天。
3、安装调试期
现场装配、调试、培训共计45日历天。
4、项目实施(供货)地点:四川 (略) 宜宾复烤厂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无。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2、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记录的。
3、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现场售卖:
招标文件自**日至**日09:30时- 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成都金牡丹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金沙路69号4楼)标书售卖处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收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网络售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日至**日,每日上午9: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络发售。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与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按照邮件回复内容进行转款缴费,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转款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四川招投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
九、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为**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四川 (略) 宜宾复烤厂306会议室。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 (略) 宜宾复烤厂
地址: (略) 临港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二段313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1-*
招标代理:成都金牡丹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金沙路69号4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子邮箱:*@*q.com
电话:*
成都金牡丹 (略) 受四川 (略) 宜宾复烤厂委托,拟对四川 (略) 宜宾复烤厂除尘场所防爆设施安装改造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D*
2、项目名称:四川 (略) 宜宾复烤厂除尘场所防爆设施安装改造项目
3、招标人:四川 (略) 宜宾复烤厂
4、招标代理机构:成都金牡丹 (略)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拟为四川 (略) 宜宾复烤厂进行除尘场所防爆设施安装改造,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主要采购内容及要求”。
2、供货期
供货期自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单》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
(1)项目清单明细中第1-21项电机供货期60日历天;
(2)其他货物、材料供货期30日历天。
3、安装调试期
现场装配、调试、培训共计45日历天。
4、项目实施(供货)地点:四川 (略) 宜宾复烤厂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无。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2、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记录的。
3、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现场售卖:
招标文件自**日至**日09:30时- 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成都金牡丹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金沙路69号4楼)标书售卖处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收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网络售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日至**日,每日上午9: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络发售。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与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按照邮件回复内容进行转款缴费,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转款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四川招投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
九、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为**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四川 (略) 宜宾复烤厂306会议室。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 (略) 宜宾复烤厂
地址: (略) 临港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二段313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1-*
招标代理:成都金牡丹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金沙路69号4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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