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路灯维护高空作业车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陆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路灯维护高空作业车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管理执法局路灯维护高空作业车辆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LCZ2022-85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安财采备【2022】212号
3、项目名称: (略) 管理执法局路灯维护高空作业车辆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78(万元)
6、最高限价:78(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路灯维护高空作业车辆2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
3、方式: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市县公告→招标(采购)公告→打开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点击公告底部 “相关下载”。澄清、修改、答疑等各类采购信息点击底部“相关公告”或市县公告栏中相关公告的内容。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放大道建设街10号)
五、开启
1、时间:**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放大道建设街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直接在本公告“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网址下载采购文件以及相应的澄清、修改、答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提供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及澄清、修改、答疑、其他各类采购信息均在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相同网址上及时发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过其他渠道提供相关信息,请供应商主动及时查询网上相关公告,否则,后果自负。
2.打印竞争性谈判公告。在采购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内,在湖北政府采购网打印竞争性谈判公告若干份备用。竞争性谈判公告打印件的网址、打印时间竞争性谈判公告内容必须完整(在网站公告页面点击鼠标右键选择打印。纵向打印时“缩放”选项选择合适比例)。
3.供应商应将完整的竞争性谈判公告打印件(复印无效)加盖公章,在响应文件提交时单独提交一份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公告打印件无效,响应文件会被拒绝或在评审时按无效响应处理:显示时间在采购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前或后;网址不正确或不完整;竞争性谈判公告内容不完整。供应商应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
4.采购文件质疑和要求澄清: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时效以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准,逾期,采购人概不接受供应商质疑。符合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质疑和要求澄清须提供加盖公章且有效的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打印件。否则,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质疑以及澄清要求。
5.资格审查:本项目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6.落实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具体标准:
6.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报价20%的扣除;
6.2如果接受联合体或分包,则大中型企业与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严 (略) 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执法局
地址: (略) 碧山路2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冲之工程造 (略)
地址: (略) 太白大道222号建筑行业管理处二楼
联系方式:0712-*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先生
电话:*
",【项目概况】
(略) 管理执法局路灯维护高空作业车辆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LCZ2022-85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安财采备【2022】212号
3、项目名称: (略) 管理执法局路灯维护高空作业车辆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78(万元)
6、最高限价:78(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路灯维护高空作业车辆2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
3、方式: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市县公告→招标(采购)公告→打开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点击公告底部 “相关下载”。澄清、修改、答疑等各类采购信息点击底部“相关公告”或市县公告栏中相关公告的内容。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放大道建设街10号)
五、开启
1、时间:**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放大道建设街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直接在本公告“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网址下载采购文件以及相应的澄清、修改、答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提供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及澄清、修改、答疑、其他各类采购信息均在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相同网址上及时发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过其他渠道提供相关信息,请供应商主动及时查询网上相关公告,否则,后果自负。
2.打印竞争性谈判公告。在采购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内,在湖北政府采购网打印竞争性谈判公告若干份备用。竞争性谈判公告打印件的网址、打印时间竞争性谈判公告内容必须完整(在网站公告页面点击鼠标右键选择打印。纵向打印时“缩放”选项选择合适比例)。
3.供应商应将完整的竞争性谈判公告打印件(复印无效)加盖公章,在响应文件提交时单独提交一份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公告打印件无效,响应文件会被拒绝或在评审时按无效响应处理:显示时间在采购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前或后;网址不正确或不完整;竞争性谈判公告内容不完整。供应商应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
4.采购文件质疑和要求澄清: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时效以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准,逾期,采购人概不接受供应商质疑。符合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质疑和要求澄清须提供加盖公章且有效的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打印件。否则,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质疑以及澄清要求。
5.资格审查:本项目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6.落实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具体标准:
6.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报价20%的扣除;
6.2如果接受联合体或分包,则大中型企业与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严 (略) 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执法局
地址: (略) 碧山路2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冲之工程造 (略)
地址: (略) 太白大道222号建筑行业管理处二楼
联系方式:0712-*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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