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航标处冰标用锂电池租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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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航标处冰标用锂电池租赁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航标处冰标用锂电池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 (略) 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3点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RDC-2022-B-0108

项目名称:天津航标处冰标用锂电池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1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7、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津财采〔2016〕27号”规定的要求,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根据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签字确认并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之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新成立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1.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新成立的或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3.具有中国船级社出具的具有航标运维能力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 (略) 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提供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领取:标书款以现金形式支付。 (2)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汇至我公司的下述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TJRDC-2022-B-0108 标书款”。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 (略) (略) ; 开户银行:中行天津远洋广场支行; 行 号:* 帐号:*。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标书款汇款单截图或回单扫描件、投标人联系人姓名、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地址(用以接收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等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63.com。 3)邮件主题为:TJRDC-2022-B-0108 报名信息。 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3点2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在本项目投标期间,须配合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所在的大厦的管理,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配合体温检测,如因投标人代表健康检查不合格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现场获取标书的投标人代表,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联系人、 (略) 邮箱(便于及时准确地接收招标文件)。

3、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4、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航 (略) (略) 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航标处

地址: (略) 滨海新区永太路243号

联系方式:霍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联系方式:韩女士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  022-*


项目概况

天津航标处冰标用锂电池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 (略) 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3点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RDC-2022-B-0108

项目名称:天津航标处冰标用锂电池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1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7、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津财采〔2016〕27号”规定的要求,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根据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签字确认并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之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新成立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1.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新成立的或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3.具有中国船级社出具的具有航标运维能力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 (略) 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提供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领取:标书款以现金形式支付。 (2)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汇至我公司的下述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TJRDC-2022-B-0108 标书款”。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 (略) (略) ; 开户银行:中行天津远洋广场支行; 行 号:* 帐号:*。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标书款汇款单截图或回单扫描件、投标人联系人姓名、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地址(用以接收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等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63.com。 3)邮件主题为:TJRDC-2022-B-0108 报名信息。 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3点2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在本项目投标期间,须配合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所在的大厦的管理,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配合体温检测,如因投标人代表健康检查不合格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现场获取标书的投标人代表,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联系人、 (略) 邮箱(便于及时准确地接收招标文件)。

3、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4、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航 (略) (略) 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航标处

地址: (略) 滨海新区永太路243号

联系方式:霍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联系方式:韩女士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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