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浙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主题展厅搭建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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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浙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主题展厅搭建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杭州浙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主题展厅搭建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杭州浙大 (略) 主题展厅搭建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X-ZDWH-01G

2.项目名称:杭州浙大 (略) 主题展厅搭建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元

4.最高限价:*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预算

(元)

1

杭州浙大 (略) 主题展厅搭建服务项目

1

详见“项目需求”

*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深化设计,方案确认后14日内完成布展。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 (略) “微信公众号”

3.方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采取“微信公众号”报名:关注“浙江 (略) ”企业公众号,按照操作提示步骤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缴费截图进行报名。

4.售价:¥50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后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时间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杭州浙大 (略)

地址: (略) 西湖区西溪路525号C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许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东信大道66号4号楼239-1

项目联系人(询问):殷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俞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63.com


关于杭州浙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主题展厅搭建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杭州浙大 (略) 主题展厅搭建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X-ZDWH-01G

2.项目名称:杭州浙大 (略) 主题展厅搭建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元

4.最高限价:*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预算

(元)

1

杭州浙大 (略) 主题展厅搭建服务项目

1

详见“项目需求”

*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深化设计,方案确认后14日内完成布展。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 (略) “微信公众号”

3.方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采取“微信公众号”报名:关注“浙江 (略) ”企业公众号,按照操作提示步骤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缴费截图进行报名。

4.售价:¥50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后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时间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杭州浙大 (略)

地址: (略) 西湖区西溪路525号C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许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东信大道66号4号楼239-1

项目联系人(询问):殷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俞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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